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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印发《陕西省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的通知
(陕建发[2012]80号)


各设区市城建局(城管局、建委、规划局),杨凌示范区规划局、西咸新区建设局:

  为做好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工作,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有关要求,我厅制订了《陕西省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要点(试行)》,现印发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各设区市建设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编制要点,组织所辖县编制排水专项规划,各地在编制过程中如有问题,请及时与省厅城建处联系。

  二、“十二五”期间我省列入中央资金支持的重点镇名单已初步确定(详见住房城乡建设部建村建函[2012]017号文),有关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规划建设事宜,请与省厅村镇处联系。

  联系人:城建处:郭 延  029-87294028

  村镇处:丁学亮  029-87294031

  附件1:陕西省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附件2:列入中央资金支持的重点镇名单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陕西省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要点(试行)

1、说明


  1.1根据财政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期间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财建[2011]266号)和住房城乡建设部《“十二五”城镇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以奖代补”工作研讨会议纪要》(建城水函[2011]223号)要求,为了合理确定“十二五”期间我省县城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计划,确保县城排水专项规划编制质量,特制定本要点。
  1.2本要点适用于陕西省内县级市、县城的排水专项规划。
  1.3规划应以县城总体规划为依据,并结合当地社会、经济、环境等资源状况,在县城已有排水设施的基础上,本着以人为本、保护环境、因地制宜、节约资源、统筹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综合技术、经济、环境等诸多因素,分析研究县城排水系统发展,科学确定县城排水体制,合理布局县城近远期排水管网系统,统筹安排县城近远期排水设施建设项目与投资估算,建立全省县城近期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建设项目库。
  1.4规划应符合国家及我省的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
  1.5规划成果包括:文本、图纸、说明书(含县城雨、污水管渠水力计算表),采取纸质和电子版两种形式。文本和图纸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6规划编制完成后,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委托省城乡规划设计研究院和西北综合勘察设计研究院进行技术审查,审查通过后按程序批准实施。

2、规划文本

第一章 总 则


  包括规划编制的目的、指导思想、规划原则、规划依据、规划目标、规划范围、规划期限等内容。

第二章 排水体制及排放标准


  包括县城排水体制、污水排放标准。

第三章 污水系统规划


  包括污水收集分区,污水处理设施配套管网(管径≥300mm以上)的走向、管径,污水泵站的位置、用地、规模等;再生水处理设施的位置、用地、处理规模、等级以及污水资源化利用措施。
  污水处理总体目标(2015年底)

建成区面积

(k㎡)

居住人口数(万人)

污水处

理能力

(?/日)

污水处理率(%)

设施运行负荷率(%)

污水收集率(%)

污水管网覆盖率

(%)

污水管网

密度

(㎞/k㎡)

 

污水管网长度(㎞)

 

其中合流制污水管网长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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