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推广标准化种植养殖模式。推进标准化基地建设,实施品牌战略,推广普及先进适用农业生产技术,引导农民科学种植养殖,发展无公害、绿色和有机农产品。积极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逐步实现主要农产品生产的规模化、基地化、专业化和标准化。实行食用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逐步推行“产地准出”制度。
二是规范农业投入品生产、经营和使用行为。加大农业投入品监管力度,规范化肥、农药、兽药和饲料添加剂等生产经营行为,严厉打击在农药中掺加高毒农药和在饲料添加剂中掺加违禁药物等违法行为。积极向农民群众宣传普及化肥、农药、兽药、饲料添加剂和动植物生长激素等农业投入品安全使用知识,大力推广使用无毒、低残农药、兽药和无污染添加剂,严禁销售、使用国家明令禁止使用的剧毒、高残留农药和兽药。
三是规范农村食品生产加工行为。严格执行食品企业生产经营许可制度,积极探索符合农村实际、适应安全监管要求的监管模式,推动农村食品生产向标准化、规范化、规模化方向发展。对不具备生产经营许可条件的农村食品加工小作坊、食品摊贩实行食品安全承诺书制度,建立档案,规范监管,并督促其完善条件依法取得生产经营许可。推行分类管理,加强日常检查,加大监督抽查力度,严肃查处安全隐患问题严重的产品及其生产经营企业。
四是推进农村食品流通体系建设。坚持政府推动和市场化运作相结合,加快农村食品供应体系建设。实施“万村千乡市场工程”,发挥供销合作社优势,增强统一配送能力,在村一级改造或新建便民店、农家店和综合服务社,逐步形成县、乡、村“三位一体”的食品流通网络。提高名优品牌食品在农村食品市场的竞争力和市场占有率,满足广大农村市场多层次的食品消费需求。引导和鼓励食品生产经营企业延长销售链条,为农村市场提供数量充足、经济实惠、安全可靠、丰富多样的产品。
五是推行“一票通”台账制度。将食品、农业投入品批发经营单位的销货凭证与食品零售经营单位的进货凭证规范为同一种多联票据,统一内容,关联使用,并作为批发台帐和进货台帐的资料进行使用、收集和备查。票随货走、一票到底,形成“以批控零、以零溯源、管住批发、规范零售”的链条管理,集中解决索证索票难的问题,实现食品安全源头可溯、质量可控、去向可查。
六是强化农村地区餐饮服务单位监管。从农村基层实际出发,强化农村餐饮准入要求和标准,对餐饮单位实行分类管理,严格食物加工制作的基本卫生条件和原辅料索证索票、进货查验制度,规范使用食品添加剂,严禁使用非食用物质加工制作食品。加强对农村学校周边餐饮服务单位的监管,规范“农家乐”等旅游餐饮单位,鼓励各县(市、区)餐饮企业和品牌餐饮企业到乡镇连锁经营,提高经营规模与安全等级。完善农村餐饮从业人员管理制度,加强食品安全培训,提高从业人员的自律意识和规范操作技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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