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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1〕299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驻河池中直区直各单位:
  《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O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促进我区城乡居民消费的意见》(桂政发〔2010〕71号)、《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进一步促进城乡居民消费工作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1〕77号)和《中共河池市委员会 河池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快服务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河发〔2011〕20号),进一步扩大城乡居民消费需求,加快消费转型升级,增加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增强促进城乡居民消费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建立健全组织机构和工作机制,明确工作目标和任务,突出重点,落实相关政策和措施,切实促进我市城乡居民消费,为拉动内需、促进全市经济发展服务。
  二、主要目标
  “十二五”期末,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和增长速度达到全区中等水平。
  到2015年,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300亿元,年均增长18%;培育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近60亿元以上的县(市、区)2个以上。
  到2015年,全市新建、改造500个农家店,10个县级商品配送中心,改扩建10个农村乡镇级商品配送中心,确保商品配送率达到60%以上。
  到2015年,全市连锁经营总额占当年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达到25%以上。
  到2015年,全市旅游年总收入达10亿元以上,旅游收入达100亿元,占全市地区生产总值的10%。
  到2015年,全市银行卡消费额达到50亿元,日常持卡消费占全市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的比重达到10%。
  三、主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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