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极稳妥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
1.制定并完善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根据《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自治区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广西壮族自治区教育布局结构调整指导意见的通知》(桂政办发【2010】214号),以及《河池市人民政府转发河池市教育局等七部门关于河池市教育布局结构调整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河政发【2011】27号),积极推进中小学布局调整,逐步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和办学条件的整体优化。要根据城市形态和人口分布情况,结合学校的服务半径,合理设置各类学校,完善学校布局,避免城区学校设置分布不均的情况。
到2015年,全市每县城区重点建设1-3所寄宿制初中,每个乡镇重点建设1-2所寄宿制小学、1所公办乡镇中心幼儿园。力争到“十二五”期末,义务教育学校实现校舍建设达标、配套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基本配置齐全、食宿条件明显改善、校园环境优美、教育质量明显提升的目标,消除校舍不安全因素,基本消除大班额现象。到2020年,建立城乡教育一体化发展机制,均衡配置教师、设备、图书、校舍等资源。
2.充分整合教育资源,有条件的地区逐步实施初中向城镇集中、小学向乡镇集中、教学点向行政村集中。充分考虑地理位置、人口分布、交通状况、学校资源等多种因素,打破地域、隶属、体制等界限,统筹全市学校布局,努力构建以自治区合格初中、小学、寄宿制学校为中心,辐射管理周边小学或教学点的管理模式,实现学校布局合理、教育集中投入、教师资源集约,并以此推动素质教育的全面实施。
3.切实加强仍需保留的教学点的管理。由所在乡镇中心校统筹管理,实行教师“跑教”、“轮教”等制度,确保仍需保留的小学和教学点开全课程、开足课时,让学生接受同等优质教育,杜绝因校点调整产生学生辍学和上学难等问题。
(二)加强义务教育学校建设。
1.实行项目统筹。在城乡学校建设中,优先改善农村薄弱学校办学条件,整合项目资源,加强项目统筹,充分发挥项目效益。
2.加强基础条件建设。集中开展学校危房校舍改造和抗震加固,重点改造小学和初中薄弱学校,实现城乡中小学校舍安全基本达标。高度重视学生宿舍、食堂、厕所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建设,集中力量开展农村寄宿制小学食堂工程建设,改善寄宿学生的食宿条件和学校公共卫生设施条件。
3.实施农村学校教师周转宿舍建设计划。组织实施国家农村边远艰苦地区学校教师周转宿舍试点,通过推进农村教师周转宿舍建设,基本满足在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任教的特岗教师、支教和交流教师、离城镇较远的边远艰苦地区教师以及寄宿制学校管理教师住宿需求。
(三)促进义务教育教师均衡合理流动,整体提高农村教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