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核内容
| 工 作 要 求
| 标准分值
| 打 分 标 准
| 得分
| 考核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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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领导
| 县(市)区、乡镇长效管理机构有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县(市)、区每周对乡镇进行检查,每季度进行专项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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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乡镇长效管理机构有专职人员,实行集中办公得2分,未实行的不得分。 县(市)、区每周对乡镇进行检查得1分,少一次检查扣0.1分。县(市)、区每季度对乡镇进行专项考核得1分,少一次考核扣0.1分(查考核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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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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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帐资料
| 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资料基本齐全。长效管理合同(协议)下达各镇,责任状一年一订,装订成册。巡查记录、考核记载资料齐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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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资料基本齐全得0.5分,不全的酌情扣分。合同(协议)、责任状等一年一订,装订成册得0.5分;没有的不得分,不全的酌情扣分。巡查记录、考核记载资料齐全得1分,不全的酌情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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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传教育
| 县(市)区、乡镇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爱护环境的意识;设立环境长效管护责任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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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乡镇利用各种媒体、宣传栏、宣传牌等形式,宣传农村环境管理法律法规,宣传保护环境的重要意义,增强公民爱护环境的意识得1分,未宣传的不得分;设立环境长效管护责任牌得1分。未设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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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经费
| 1.县(市)、区年初有农村环境管理经费计划并列入财政预算。
| 2
| 县(市)、区年初有经费计划并列入财政预算得2分;否则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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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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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县(市)、区财政年投入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且全部落实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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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县(市)、区财政年投入农村环境长效管理经费不低于3000万元,全部落实且到帐得8分,不到帐不得分;未完全到帐,按比例扣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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队伍建设
| 保洁员年龄不宜过大,长年专职全日制工作。县(市)、区级财政对各镇(区)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保洁员工资,且一律实行县级按月打卡发放。保洁员工资要实际考核发放。
| 10
| 保洁员年龄适宜,长年专职全日制工作得2分,达不到的按比例扣分。县(市)、区级财政对各镇(区)以奖代补资金专项用于补助保洁员工资,且一律实行县级按月打卡发放得5分,未实行的不得分。保洁员工资考核发放的得3分,未考核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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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长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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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果
| 1. 河道明确专人负责。管护河道范围内无乱堆乱放,无新增违章搭建。无人为破坏水利工程行为。河坡无垃圾、废弃物等倾倒。河道内无漂浮物、水花生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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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
| 每条河道均明确专人负责得6分,未明确的有一条扣0.5分。管护河道范围内无乱堆乱放得4分,有乱堆乱放的,有一处扣0.5分;无新增违章搭建得4分,新增一处违章搭建扣1分。管护河道范围内无人为破坏水利工程行为得4分;有一处破坏河坡或河堤、桥梁闸站或发生一起在河道管理范围内违章取土扣1分。河坡无垃圾、废弃物等倾倒得8分;河道内有垃圾、废弃物等倾倒的一次扣0.5分。河道内无漂浮物得4分;有零星漂浮物的,一处扣0.5分,连片漂浮物(一处超过3个塑料袋或超过1平方米以上水花生)的每处扣0.5分,扣完为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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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水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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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农路管护范围内无暴露垃圾。路肩边坡排水沟整理到位。路肩边坡及河坡无高草(不高于15cm)、无种植。路面(桥面)干净整洁,无堆积和抛洒物、无占道、无占道摊晒谷物、损毁绿化等现象。桥下无易燃、易爆堆积物、无住人、停泊船只等现象。路口以及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用地范围内无摊晒农作物。区域内县以上骨干公路管护责任落实且管护到位。
| 10
| 农路管护范围内无暴露垃圾得1分,有一处扣0.2分。路肩边坡排水沟整理到位得1分;未整理到位,有一处扣0.1分。路肩边坡及河坡无高草(不高于15cm)、无种植得1分;有一处扣0.1分。路面(桥面)干净整洁,无堆积和抛洒物、无占道、打谷晒场、损毁绿化等现象得1分;有一处扣0.1分。桥下无易燃、易爆堆积物、无住人、停泊船只等现象得1分,有一处扣0.1分。路口以及拐弯处无遮挡视线的障碍物、用地范围内无有碍观瞻物得1分,有一处扣0.1分。 区域内县以上骨干公路管护责任落实得3分,未落实不得分;管护到位得1分,不到位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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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交通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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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理效果
| 3.(1)垃圾运输、无害化处置费用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垃圾中转站以上费用由县(市)、区财政全额负担。环卫设施(设备)齐全,管护良好。垃圾房(贮存池)、垃圾桶、果壳箱按规定配备齐全,保持箱体、池边清洁,无缺损;无暴露性垃圾。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建设实现区域全覆盖且运行正常。 垃圾及时清运,做到日产日清无积存。
(2)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日产垃圾1公斤、农村居民人均日产垃圾0.5公斤的标准,垃圾收集及无害化焚烧处置量达到100%。垃圾渗滤液及焚烧废弃物处置得当,并做好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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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垃圾运输、无害化处置费用列入县(市)、区财政预算的得2分,未列入的不得分。垃圾中转站以上费用由县(市)、区财政全额负担的得3分,否则不得分。环卫设施(设备)齐全,满足使用,管护良好得2分。垃圾箱(池)、垃圾桶不整洁的,有一处扣0.1分,垃圾箱(池)、垃圾桶缺损的,有一处扣0.1分;发现暴露性垃圾,一处扣0.1分。压缩式生活垃圾中转站全覆盖得1分,缺一个镇扣0.5分,运行不正常的有一个扣0.5;垃圾清运及时得1分,发现一处积存扣0.1分;垃圾集中堆放符合要求得1分,不消杀扣0.2分。
(2)按照城镇居民人均日产垃圾1公斤、农村居民人均日产垃圾0.5公斤的标准,垃圾收集及无害化焚烧处置达到100%且记录齐全得6分。收集处置量未达到50%的,不得分;达到50%但不足100%的,按比例扣减。(查看垃圾中转站和发电厂记录)垃圾渗滤液及焚烧废弃物处置得当得2分,未处置的不得分。
| | 市城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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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道路、河道按标准绿化,且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在95%以上,无明显病虫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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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道路、河道按标准绿化,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在95%以上,无明显病虫害得5分;无绿化或绿化成活率和保存率不足95%的,有一处扣0.1分,扣完为止。
| | 市农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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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无秸秆焚烧现象。
| 2
| 无秸秆焚烧现象得2分,发现一处扣0.1分。
| | 市环保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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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河沟养殖面积占可养河沟面积的比例达到60%。
| 3
| 河沟养殖面积占可养河沟面积的比例达到60%的得3分,未达到不得分。
| | 市海渔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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群众满意
| 管护范围内群众满意率90%以上。无来信、来电及来访反映农村环境管理问题。
| 2
| 被抽群众满意率90%以上(含90%,下同)得2分;满意率85%~90%得1分;85%以下不得分。无来信、来电及来访的得1分;反映一起,且查实的扣0.2分。
| | 市长效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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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市农村环境长效管理达标镇创建
| 每个县(市)、区有40%镇(区)通过市级达标镇验收。
| 2
| 每个县(市)、区40%镇(区)通过市级达标镇验收。少1个镇,扣1分。无乡镇通过的,不得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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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 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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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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