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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涉重金属企业环境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吴海悫  市环保局局长
  韦永山  市工信委主任
  成   员:廖锦成  市发改委主任
  蓝飞宁  市住建局局长
  陈 健  市水利局局长
  韦继武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农文广  市市政管理局局长
  吴荣全  市工商局局长
  韦世福  市安监局局长
  王加辉  市国税局局长
  陶 伟  市地税局局长
  廖建秋  市质监局局长
  李松涛  市司法局局长
  韦森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曾觉发  市环保局副局长
  江裕雄  河池供电局局长
  罗永双  市自来水公司董事长
  领导小组负责对全面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并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各工作组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海悫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单位抽调。
  部门职责:
  发改部门负责查处企业是否符合产业政策或备案登记。
  环保局部门负责查处企业是否经过环保审批,是否对环境造成污染。
  工信部门负责查处企业是否属于淘汰落后产能。
  国土部门负责查处企业使用的土地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
  住建部门负责查处企业的建设是否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技术监督部门负责查处企业的产品是否符合国家质量技术要求。
  工商部门负责查处企业是否执有营业执照。
  税务负责查处企业是否进行税务登记,是否依法照章纳税。
  安监部门负责查处企业是否符合安全生产条件,是否办理安全许可。
  司法部门负责法制宣传和依法治理工作。
  市政部门负责查处企业是否符合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和城市管理的相关政策措施。
  自来水部门负责对无牌无证企业进行立即停止供水措施。
  供电部门负责对无牌无证企业进行立即停止供电措施。
  水利部门负责入河排污口的审核。
  公安部门负责对淘汰关闭企业的行政执法。
  四、排查整治时间
  从2012年2月1日起至排查整治工作全面完成。
  五、排查整治要求
  (一)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各县(市、区)党委和人民政府负责对辖区内的涉重金属企业的排查整治工作。
  (二)各排查组要充分认识开展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将涉重金属企业整治工作作为当前的首要任务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责任,明确工作任务,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检查到位、查处到位、整改到位。要对地方开展整治的情况进行监督指导,确保整治工作不留死角,全面完成各项整治的工作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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