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整治重点
(一)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的违法排污口,一律取缔;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内排放污染物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所有与供水设施和水源保护无关的建设项目责令拆除或关闭;对饮用水水源一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游泳、垂钓、餐饮或其他可能污染饮用水水体活动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对饮用水水源二级保护区内从事网箱养殖、旅游等活动的,采取严格措施,防治污染饮用水水体;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范围内堆放、存贮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废弃物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限期清除,对堆放、存贮过工业废渣、城市垃圾和其他废弃物的场地,开展监测评估,视情进行修复;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等敏感区域应设置交通运输工具禁行标志而未设置、穿越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的道路应建设应急设施而未建设的,责令限期改正。对水源准保护区内新建、扩建对水体污染严重的建设项目,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消除隐患。
(二)对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建档立制情况、应急机制建设管理情况、取水口的防护设施不健全的,责令整改,消除隐患。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为切实加强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河池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其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文纲 市政府副市长
副 组 长:覃献生 市政府副秘书长
吴海悫 市环保局局长
成 员:黄 河 市环保局副局长
刘永雄 市工信委副主任
韦晓泉 市住建局副局长
韦善群 市国土资源局副局长
杨胜良 市市政局副局长
肖禧硕 市交通运输局副局长、市运管处主任
唐培才 市工商局常务副局长
杨进伟 市财政局副局长
黄瑞立 市农业局副局长
陈锦志 市水利局副局长
刘海平 市林业局副局长
梁 涛 市卫生局副局长、市人民医院院长
韦森宁 市公安局副局长
罗永强 市自来水公司副总经理
领导小组负责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领导并督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展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环保局,办公室主任由吴海悫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有关部门抽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