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河池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的通知
(河政办发〔2012〕1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单位:
《河池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已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一二年二月一日
河池市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专项排查整治工作方案
为了切实加强我市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安全,确保全市饮用水安全,有效防范和遏制饮用水安全事故发生,根据《中共河池市委员会办公室 河池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在全市开展环保和安全生产大排查大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河办发〔2012〕15号)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
以饮用水水源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为重点,以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为目的,全面调查了解辖区饮用水水源地基本情况,掌握的主要环境信息数据。完成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江河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造纸、酿造、化工、制药、印染、制革、冶炼、电镀、矿山(尾矿库)、渣场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等单位排查工作,查找辖区饮水水源地环境风险防范的薄弱环节和环境安全隐患,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大水资源保护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严肃查处饮用水保护区内环境违法行为,消除环境风险隐患,确保饮用水水源环境安全。
二、排查重点
(一)饮用水水源地周边、上游及沿江河可能影响饮用水安全的造纸、酿造、化工、制药、印染、制革、冶炼、电镀、矿山(尾矿库)、渣场等行业以及其他涉及危险化学品生产、使用、贮存等单位。
(二)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周边污水处理厂、垃圾填埋场、加油站、储油罐、渔业或水产养殖、规模化畜禽养殖等非工业污染源。
(三)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的道路、水路交通隐患点位。
(四)危险化学品运输工具。包括进入饮用水水源地运输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资的交通工具隐患。
(五)可能污染饮用水水源地居民点、生活区。此项排查后,汇总形成饮用水水源生活源隐患名录。
(六)饮用水源保护区划界立标建档立制情况、应急机制建设管理情况、取水口的防护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