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工商局、国税局、地税局、质监局、人行、银监局、安全局、海关、烟草局、海事局、检验检疫局、江苏渔港监督局、长航公安南通分局、气象局、消防支队、边防支队。
附件2:
南通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考核验收指标体系
一级指标
| 序号
| 二级指标
| 指标说明
| 权重
| 考核分
|
领
导
重
视
(5分)
| 1
| 传达及时
| 及时传达全市动员大会、工作部署会议等精神和有关文件要求。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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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建立机构
| 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监察和相关职能处室参加的工作推进小组。
| 1
|
|
3
| 制定方案
| 根据市政府的要求,及时制定本部门的工作方案。
|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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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 营造氛围
| 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推进工作的浓烈氛围。
| 2
|
|
重
点
工
作
(70分)
| 5
| 清理事项
| 及时依法梳理,并上报行政职权,清理、调整行政审批事项,及时在市政府和部门门户网站上公布本部门不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公开办理程序。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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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
| 梳理收费
| 主动、及时申报本部门收费事项,在收费标准上做到“能降低的则降低,能免除的则免除”。严格执行本次“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中政府审定的意见,确保所有的收费均有法律依据。
| 8
|
|
7
| 归并职能
| 除法律法规明文规定或其他特殊情况以外,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要集中归并到一个处室,在不增加人员编制、不增加内设机构数量和不新增中层职数的前提下,以撤并、合署、增挂等形式设立行政服务处,切实提高部门审批职能的集中度。
| 8
|
|
重
点
工
作
(70分)
| 8
| 进驻中心
| 行政服务处独立设置的,全体成员要进驻政务中心;行政服务处为挂牌的,要保证足够专业骨干进驻政务中心;对一些审批事项少或审批频率低的部门,由政务中心设置综合审批窗口,集中受理,部门实行动态、预约审批办公;确因特殊情况不能在政务中心办理的事项,也要借助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通过移动审批等方式,纳入政务中心统一监管。经市政府同意单独设立的办事大厅,增挂市政务中心分中心的牌子,接受市政务中心的统一管理、考核和监督。
| 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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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 流程再造
| 根据归并职能后的变化,遵循“规范程序、提高效率、方便办事、利于控制”的原则,推进审批流程的再造,进一步规范审批服务事项办理的环节、步骤和程序。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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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
| 充分授权
| 积极推行简易事项个人审批负责制,对进驻政务中心窗口负责人充分授权,对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一般性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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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
| 配强人员
| 按照市委组织部、市监察局、市人社局、市政务中心联合下发的《关于加强市政务中心窗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的意见》的要求,把最优秀的人才和年轻后备干部选派进驻中心。
| 8
|
|
12
| 网上运行
| 所有行政审批事项在网上公开透明运行,实现与行政权力网上运行系统的有机融合,做好与市网上监察监控系统和政府法制监督系统的实时对接,不断扩大网上监督的覆盖面,同时建立音视频监察系统并将信息实时同步到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控制中心,进一步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办理的全程实时监控。
| 10
|
|
工
作
成
效
(25分)
| 13
| 制度建设
| 建立服务承诺制、限时办结制、首问负责制、失职追究制的;按照清理事项的要求,强化过程监控,建立行政审批事项动态管理制度。
|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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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 服务质量
| 采取切实有效的举措,把“三集中、三到位” 的工作落实到位,确保实际工作情况和本部门的汇报材料一致。
|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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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
| 群众测评
| 根据行政审批事项办理情况,组织有关机构进行社会满意度测评,如果该部门社会测评综合满意度达100%,得10分,以此类推;如果该部门没有发生办件,有合情合理依据的,可得所有部门的平均分,否则,按所有部门中最低分计算。
|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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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
| 创新举措
| 推进工作中,创新工作举措,在促进行政审批效能和服务质量上有实际提升,并得到社会和服务对象充分认可的,可视情加1-5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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