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通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行验收考核的通知
(通政办发〔2012〕39号)
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根据市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的实施意见》(通政发〔2011〕73号)精神,为确保“三集中、三到位”落到实处,经研究决定,对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进行验收考核。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对象
市级各具有行政审批职能的部门。(详见附件一)
二、考核内容
按照“三个百分之百”,即:市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市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政务中心率达到100%,市各部门对进驻政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的要求进行考核,主要考核各部门对开展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重视程度、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和工作成效。(详见附件二)
三、考核方法
验收考核采取抽查台帐资料、网上检查、明查实访、社会调查等相结合的方式,按百分制量化计分。
四、考核步骤
(一)自查评估。各部门、各单位根据本通知附件二《南通市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考核验收指标体系》逐项对照检查,形成自查评估报告,并附上有关的附件材料或证明材料,于2012年3月31日前(同时报送书面的和电子版)报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检查台帐。各部门、各单位根据考核的工作要求,提供相关的台帐资料,验收考核小组对照自查评估报告进行检查、审阅。
(三)网上检查。通过市行政权力网上公开透明运行系统、市政务中心行政审批管理系统、政府门户网站、部门门户网站等,检查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的情况,网上监察全覆盖的情况,以及事项向社会公开的情况。
(四)社会调查。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满意度调查。
(五)综合评价。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领导小组综合各方面的考核情况,对各部门、各单位的工作进行总体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