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立以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为主要模式,以奖、贷、助、补、减为主要内容的教育帮扶体系。学前教育家庭困难学生资助面达到10%;提高农村义务教育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标准;完善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制度,确保平均资助面不低于在校生的12%,逐步建立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寄宿生生活费补助政策,补助标准不低于每生每年1000元;逐步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免学费政策覆盖范围。
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规范教育规费的征收与使用,按规定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职工教育培训统筹经费,落实用于职业教育的教育费附加、职工教育统筹金和成人教育事业经费。鼓励企业、社会团体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或依法办学。新建居住区必须按教育布局规划配套建设中小学、幼儿园。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教育成本测定办法,合理确定政府、家庭分担比例,非义务教育学校的收费标准随办学成本变化而相应调整。
加强教育经费监管考核。建立教育经费预决算监督、监察审计、督导考核制度,将地方政府依法保障和增加教育经费投入作为政绩考核、干部任用的重要依据,教育经费增长未达法定要求的,要限期补足,截留、挪用及擅自改变教育经费用途的,要依法严肃处理。规范教育收费行为,加强教育经费管理,提高使用效益。
第十六节 完善管理体制
完善基础教育管理体制。落实县(市、区)级统筹,县、乡(镇、街道)共建的学前教育管理体制,由县(市、区)级政府负责统一规划学前教育事业发展,对各类幼儿园实行统一管理;加强部门协调,落实新城改造和新区配套幼儿园的公办性质。完善以县为主的义务教育管理体制,落实乡镇政府组织适龄儿童依法接受义务教育、控制学生辍学、维护学校安全及周边环境治理等方面的责任。进一步理顺市区初中教育管理体制和完善质量保障机制。
完善教师管理制度。健全新任教师公开招聘制度,严把教师入口关。科学核定公办学校和幼儿园教职工编制数,根据教育事业发展规划、生源变化和学校布局调整等情况每两年调整一次,实行动态管理。机构编制部门核定编制后,教育部门在编制内根据岗位空缺情况,按照岗位职责和任职条件,通过公开招聘择优聘用工作人员。完善岗位设置管理制度,实行分类聘用、分类管理和分类考评,逐步建立健全以岗位为重心的合同用人机制、绩效评价机制、分配激励机制和监督管理机制。健全教师转岗和退出机制,建立校长任职资格准入制度,全面推行校长聘任制,健全校长考核、培训、激励、监督和流动等制度。完善学校分配制度,坚持优绩优酬,重点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教师倾斜。
健全教育督导制度。坚持督政与督学并举、监督检查与服务指导并重,加强教育督导机构和督导队伍建设,提高督导工作水平。加强对县级政府履行教育工作职责的督导,完善对中等及中等以下学校的督导评估机制,建立督导评估结果公告、限期整改和问责制度,发挥督导工作效用。
第十七节 深化教育改革
深化办学体制改革。学前教育建立政府主导、社会参与、公办民办并举的办园体制,逐步实现就近入园入托。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坚持以政府举办为主、社会力量办学为辅,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向适龄儿童少年提供大致相当的办学条件,满足人民群众平等接受义务教育的需要。非义务教育阶段实行灵活、开放、多样的办学体制,按照“稳步发展、注重质量、积极扶持、规范管理”的原则,鼓励和支持社会力量举办民办教育,形成公办教育和民办教育共同发展的格局。鼓励国内外知名高校、企业在我市合资合作办学,鼓励社会力量举办民办中等职业技术学校(技工学校)和高标准、有特色、国际化的民办中小学,培育一批保教质量和社会声誉良好的民办学前教育机构。
实施教育科研改革。组建南通市教育科学研究院和南通市职成教研究所,成立李吉林、李庾南教学流派研究、推广中心,加大对“通派教育文化”的研究力度。建立多种格局的教科研人员人才流动机制,扩大教科研的辐射和影响力。建设从小学到高中体系完备的学科基地,采取切实措施改进科研指导,服务教育决策、教学一线与教师专业成长。改革课题研究、报刊编辑现有管理办法,争取创办一份省级杂志。开发、出版优秀课堂教学及课外辅导读物,引领中小学生健康成长。
探索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推进政校分开、管办分离,建立依法办学、自主管理、民主监督、社会参与的现代学校制度。明确各级各类学校的办学权利和责任,完善学校法人主体结构,落实和扩大学校办学自主权,健全学校目标管理和绩效管理机制。建立健全开放办学制度和学校信息公开制度,方便社会参与学校管理和监督。落实中小学和中等职业学校校长负责制,构建校长负责、党组织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工会参与管理与监督的运行机制,提高学校管理科学化、民主化、规范化水平。扩大中等职业学校在办学模式、育人方式、资源配置、合作办学、服务社区等方面的自主权。完善公办高校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建立党委领导、校长治校、教授治学、民主管理的现代大学治理结构。规范民办学校内部管理,完善民办学校法人治理结构,理顺董(理)事会与校行政的关系,确保校长依法行使教育教学和行政管理权,确保党组织在民办学校工作中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推进民办学校工会组织建设。
改革考试评价制度。开展国家教育体制改革试点项目“南通市中考改革--探索减轻中小学生课业负担、推进素质教育的有效途径和方法”的实践研究。以5年为研究周期,重点完成五大改革任务:进一步完善综合素质评价、学业水平测试和文化科目考试相结合的中考改革模式;构建中考改革背景下的义务教育阶段活动课程体系和评价制度;逐步实行统一考试录取与多样化选拔录取相结合的高中学校招生方式;构建义务教育阶段高效课堂教学模式和优质课程资源体系;建立义务教育阶段学校规范办学和学生课业负担监测机制。对中考改革实行课题化管理,采取完善领导组织、建立研究团队、实行阶段性评估等综合性措施,提高新中考的科学性。
第十八节 推进依法治教
推进依法治教工作。加强教育法制建设,将教育法律法规列入普法教育范围,完善地方性教育政策规范。教育重大决策出台前要通过公开讨论、征求意见、听证公示等方式,充分吸纳社会各界意见,推进教育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和规范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