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激励保障机制。落实教师绩效工资制度,依法保证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或高于国家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完善并落实教师医疗、养老、失业等社会保障制度。采取有力措施,提高优秀教师待遇,吸引优秀人才长期从教、终身从教、到农村从教。关注教师身心健康,给予教师人文关怀,创设宽松、和谐的良好环境,帮助教师解决工作生活实际困难,减轻教师工作负担和心理压力,激发工作热情,提升教师职业的成就感和幸福感。加快培养一批心理咨询师,到2015年全市中小学基本配备1名国家级心理咨询师。完善表彰优秀教师制度,组织开展“园丁奖”、“优秀教育工作者”、“优秀教师群体”等评选活动,设立优秀人才奖励基金,定期对有突出贡献的优秀教师(群体)予以表彰奖励。
第十三节 教育现代化建设
一、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进一步提高中小学校舍防震抗灾能力,全面改善中小学校舍安全状况。多渠道筹措建设资金,除在财政预算内安排校舍维修改造经费外,征收的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应优先用于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并确保资金及时到位。到2015年,全面完成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实施改造面积500万平方米,投入资金25亿元。
二、实施“中小学教育装备现代化建设工程”。加快教育装备全面达标进度,在所有学校高标准达到教育装备“Ⅱ类”标准的基础上,鼓励支持部分学校按“Ⅰ类”标准建配实验室、图书馆、信息技术、劳动技术、通用技术、地理、艺术和体育等各类装备,提高教育装备现代化水平。对薄弱学校和农村学校优先配置设备、图书等装备资源,加快缩小城乡、区域和校际的设备条件差距。推进学校装备资源的重组,鼓励校际资源共享,使各类教育资源得到有效整合和使用。将实施特色学校建设以及校本课程和学生综合实践课程所需的设备、设施纳入学校装备建设方案。到2015年,30%的学校达到《江苏省中小学教育技术装备标准》(Ⅰ类)要求,70%的学校拥有比较完善的课程实践室(场)及设施设备,并达到“南通市教育装备优秀学校”创建标准。
三、实施“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工程”。建设南通基础教育专网,实现省、市、县、校四级网络高速互联。到2015年,校园网覆盖率达100%,数字化校园建成率达到60%以上,中心小学以上的学校实现“班班通”,国家教育信息化标准达标率提高到80%以上。
加强教育信息化公共服务平台建设,建成以南通教育门户网站为核心的面向全市公众的“一站式”教育信息服务系统,搭建市、县(市、区)、校一体化教育电子政务系统和办公自动化服务平台。到2015年,建成基础教育、教师教育等管理信息系统,建成网络教研平台、网上家长学校,建成职业教育管理信息系统、综合性的学习网站和面向全体市民的远程教育平台。
促进优质教育资源共享,建设市、县、校三级分布式教学资源库,引进优质数字化教学资源,开发网络学习课程,为公众提供具有时代特色的、开放的学习课程资源,满足学校教育、家庭教育、学历教育、职业技能教育和终身教育的需求。到2015年,建成面向学校的数字图书馆,基础教育实现学校、学科、内容全覆盖,职业教育、高等教育、继续教育逐步建成一批网络课程。
促进信息技术普及和应用。到2015年,所有学校配备信息技术学科专职教师,所有教师和教育管理人员接受一轮信息技术培训,信息技术与学科课程整合真正体现课程改革和素质教育的新要求,教师参与率达90%、学科覆盖率达100%。
四、实施“素质教育基地建设工程”。统筹规划,合理布局,积极推进校外教育机构场馆和素质教育实践基地建设。探索依托乡镇中心小学,推动建设乡镇少年宫或少年活动中心,大力开拓农村学生课外实践活动阵地,进一步提高实践活动场所的教育技术装备水平。加快改扩建南通市少年宫,把南通市少年宫建设成为省内设施一流、功能齐全的公益性青少年学生校外教育机构。到2015年,市区和各县(市)均建成一个与新课程改革相配套、设施比较完善的校外素质教育基地。大力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利用青少年宫、博物馆、图书馆、科技馆、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公益性体育文化设施和社区教育中心等资源,共建共享各种不同特色、不同教育功能的校外教育基地。
第四章 保障措施
第十四节 加强组织领导
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坚持教育优先发展战略,把教育事业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整体规划,认真制定和落实推动教育改革与发展的政策措施,组织实施好教育改革与发展的重大项目。健全党委、政府定期研究教育工作制度和各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定点联系学校制度,明确各有关部门责任,各司其职,齐抓共管。建立健全教育工作目标责任制和考核评价体系,将推进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等情况纳入对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的考核指标体系。各级政府要定期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或其常务委员会报告教育工作情况。大力宣传各级各类学校及教师教书育人的感人事迹和先进典型,在全社会营造尊师重教的浓厚氛围。
加强干部队伍建设。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推进教育系统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加强学校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教育系统干部培养培训和交流任职力度,建立优秀后备干部梯队。
第十五节 加大教育投入
依法加大政府对教育的经费投入。建立稳定的教育经费投入增长机制,年初预算以及预算执行中的超收收入分配都要体现法定增长要求,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确保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中央和省核定的比例,确保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地区生产总值增长。
完善教育经费保障机制。学前教育实行政府投入、社会举办者投入、家庭合理分担的投入机制。加大财政对学前教育的扶持力度,探索在有条件的地区逐步推行一定年限的免费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全面纳入政府财政保障范围,实行预算单列。建立中小学校生均公用经费逐年增长机制,确保每年增长幅度高于10%。到2015年,义务教育阶段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拨款标准高于全省平均水平。普通高中教育以政府投入为主、其他多种渠道筹措经费为辅的投入机制,确保财政对普通高中的拨款比例每年增长5%以上,到2015年政府分担教育成本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中等职业教育实行政府、行业和企业及其他社会力量等多渠道投入的机制,中等职业学校生均预算内公用经费标准要高于普通高中。加大财政补助力度,全面化解公办高中教育阶段学校建设债务。增加市财政对市属高校的拨款,确保生均拨款标准达到当地省属本科院校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