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联动推进原则。企业是实施名牌战略的主体,要强化创牌意识,积极实施名牌战略;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建立联动推进机制和奖励政策措施,引导和鼓励企业推进名牌战略,优先扶持发展名牌产品。
三、总体目标
(一)到2015年,以名牌产品为带动,形成1~2个全国知名品牌示范区,3~5个在全国有影响的优质产品生产基地和国家级农业标准化示范区。
(二)到2015年,争创江苏名牌产品240个,在全省保三争二;中国驰名商标25件,省著名商标300件,市知名商标800件。
1.壮大制造业名牌。到2015年,在制造业中壮大名牌产品集群,争创江苏名牌产品165个;
2.培育服务名牌。到2015年,在有关服务行业中培育10~15个江苏服务名牌;
3.打造农业品牌。到2015年,培育和发展60个江苏名牌农产品。
(三)到2015年,名牌产品生产企业的销售额占规模以上工业企业比重达35%,提高5个百分点。
四、发展重点
(一)制造业
根据全市新型工业化的要求,在新兴产业、主导产业和传统产业内培育发展一批符合产业政策、结构调整、优化升级要求的名牌产品、名牌企业和区域名牌,不断提升我市制造业的竞争能力,积极打造“品牌之都”。
1.培育发展一批新兴产业品牌集群。落实全市新兴产业倍增计划,围绕海洋工程、船舶配套及重型装备、新能源和新材料等产业,加快培育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业集群,鼓励拥有自主发明专利、主导起草国家或行业标准的中小企业创建名牌,形成全市经济发展新的增长极。
--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产业。加快培育和扶持海洋工程、船舶及重装备产业名牌,打造国际船舶制造基地、全国重装备制造特色名牌和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名牌企业。以大型散货船、油船、集装箱船等主力船舶为重点,加强产品研发和升级换代,加快研发大型液化天然气船、超大型全冷式液化石油气船、万箱级大型集装箱船等高端产品,填补国内空白,打造国际船舶制造基地。发展以港口机械、大型非标钢结构等为主的重装备制造,通过重装备制造企业的前延后伸,拓展产业规模,形成品牌产业链,把我市打造成全国重装备制造特色名牌。发展钻井平台、生产平台、浮式生产储油船以及浮标体和港口机械产品,加快提升海洋工程装备设计建造能力,扩大海洋工程配套产品生产,打造海洋工程装备制造名牌企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