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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131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四、培训方式

  (一)举办专业技术人员高级研修班

  高级研修班是增进高层次人才的学术技术交流,把握行业发展趋势,提高创新研究能力,加强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的有效途径。市人社局将会同有关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结合三大领域的重大专业技术课题,每年在每个领域选取相关行业开展3-5期示范性高级研修班,并积极申报列入省、部计划的高级研修班。各区(县)人社局应根据本地区专业技术人员队伍建设实际,积极做好高级研修班的学员选送或具体承办组织工作。

  (二)举办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

  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是一种参与广、时间短、见效快的继续教育形式,市人社局每年将以“新理论、新知识、新技术、新方法”为重点,围绕不同主题组织举办5-10期面向全市高中级专业技术人员的知识更新讲座。

  (三)提供灵活多样的培训服务

  除举办高级研修班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讲座以外,各级人社部门、业务主管部门、行业组织和单位可根据各自工作实际,探索符合专业技术人员特点、简便有效的多种培训方式。

  五、组织实施

  (一)明确职责分工

  根据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联合下发的《贯彻落实〈南京市中长期人才发展规划纲要(2011-2020年)〉和〈市委市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意见〉重点任务分解方案》(宁委办﹝2011﹞36号)文件,确定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责任部门10家,分别为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科委、市商务局、市文广新局、市农委、市国资委、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市人社局负责制定知识更新工程实施方案及相关政策,对组织实施工作进行统筹规划、协调指导和监督检查;定期确定公共课培训科目,会同有关部门积极推进专业课培训,举办示范性的继续教育活动。

  三大领域的相关业务主管部门负责研究制定本领域知识更新工程的具体实施办法,制定相应的专业科目培训计划、培训内容和培训大纲,指导相关行业组织实施具体培训任务。

  (二)强化证书管理

  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培养培训和学习情况作为个人专业技术经历和接受继续教育的重要记载。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培训并经考试(考核)合格的,颁发《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专业技术人员所在单位凭《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脱产(半脱产)培训卡》,把专业技术人员参加知识更新工程培训的学习情况,记入《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证书》,作为专业技术人员考核、晋升(聘任)专业技术资格(职务)的条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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