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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印发《南京市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工程(“131工程”)实施办法》的通知


  统筹规划,分类实施。按照政府推动、单位支持、个人自愿的实施原则,统筹规划、分类实施、协调推进,分行业、分专业、分层次地组织实施。充分发挥人社部门、业务主管部门和行业组织的作用,积极整合社会优质培训资源,加强各级继续教育基地和师资队伍建设,推动建立多层次、多渠道、多类别、多形式的培养培训格局。

  三、培训内容

  (一)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

  围绕打造创新之城、人才之都的定位,建设“国家重要的人才教育培训中心、人才成果转化中心,人才创新创业中心、人才国际交流中心”等四项战略,在支柱产业、新兴产业、现代服务业等三大领域专业技术人员开展专项继续教育活动。

  支柱产业领域。按照我市明确传统支柱产业关键共性技术的发展方向,强化信息技术、节能减排等高新技术的渗透、应用,加快改造、提升传统支柱产业的要求,重点围绕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汽车、钢铁、现代农业等行业领域,开展有针对性的培训,力争10年内在支柱产业领域中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万人次。

  新兴产业领域。按照紧跟高新技术产业发展趋势,积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高技术及其产业化的制高点,确立新一轮产业竞争新优势的要求。依托在宁高校、科研院所、大型企业等,重点在风电光伏装备、智能电网与电力自动化、通信、节能环保、生物和医药、新材料、轨道交通、航空航天等八个战略性新兴产业,广泛开展各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培训,力争10年内在新兴产业领域中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30万人次。

  现代服务业领域。按照我市确立的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中国人才与科技创新名城和向国家现代化服务业基地迈进的两大目标任务。重点在软件和服务外包、金融、现代物流、信息服务、旅游会展、文化创意、商务服务、商贸流通等八个现代高端服务业领域开展培训,力争10年内在现代服务业领域中培训中高级专业技术人员40万人次。

  此外,没有列入上述知识更新工程重点范围的行业领域,可参照知识更新工程的要求,做好本行业领域专业技术人员的继续教育工作。

  (二)开展公共科目继续教育活动

  在完成本市第三轮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统筹经济发展 构建和谐社会)的同时,从2011年起推出以专业技术人员职业道德与创新能力为主题的新一轮公共课培训。今后每两年将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和专业技术人员知识更新需求,在广泛调研、专家论证的基础上,选定实施继续教育公共课培训科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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