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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四、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2011年11月)

  市政府召开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会议,进行动员部署。市各有关部门迅速传达会议精神和文件要求,统一思想,形成共识。加大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推进工作的浓烈氛围。

  (二)制定方案(2011年11月)

  各部门在认真清理本部门审批事项的基础上,提出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职能归并整合方案,优化办理流程,审查收费事项和标准,确定行政服务处工作人员初步人选。

  (三)审核确定(2011年11月)

  市编办牵头市政府办公室、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市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联合对各部门行政审批服务机构、职能归并整合方案进行初步审查。审查确认后,各部门按规定要求,向市编办提出申请。

  (四)进驻中心(2011年12月)

  各部门制定进驻行政服务中心的方案,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审核。在进驻方案确定后,由行政服务中心牵头组织,分期、分批有序地进驻中心。

  (五)验收考核(2012年1月)

  由市监察局牵头,抽调法制办、编办、行政服务中心等部门人员组成联合验收考核组,对各部门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完成情况进行验收考核。

  (六)日常监管

  市行政服务中心、市监察局、市法制办对各部门事项进驻中心、授权到位和实际审批效能的情况加强日常监管,促进部门主动改进工作,全面提升行政服务质量和水平。

  五、工作要求

  “三集中、三到位”是一场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战,是推进政府自身改革的有益尝试。要打破传统体制机制、思想观念的束缚,大胆探索、积极创新、狠抓落实,以坚定的决心、过硬的措施、严明的纪律来确保这项工作的顺利实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决定对南通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领导小组进行调整。同时建立由市政府办公室、发改委、监察局、物价局、编办、财政局、法制办、机关事务管理局、行政服务中心、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等部门负责人参加的“三集中、三到位”工作推进领导小组。各部门也要相应成立“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法制、监察和相关职能处室参加的工作推进小组。

  (二)明确责任分工。市政府办公室负责“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综合协调和推进;市发改委负责牵头推进项目并联审批和市政府重大项目审批事项的协调推进;市监察局负责工作推进情况的督查,对出现的梗阻问题及时查处;市物价局负责涉及收费项目及标准的清理和确认工作;市编办负责指导和审核相关部门内部职能的调整、归并以及内设机构的设置;市财政局负责开展非税收入的统一管理、服务中心和各分中心的一个窗口收费以及后勤保障工作;市政府法制办负责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审核把关、动态调整和法制监督工作;市机关事务管理局负责服务中心的场地建设、装饰装潢以及保证进驻部门所需的场地等硬件方面的需要;市政府信息网络管理中心负责指导、规范服务中心信息化建设工作;行政服务中心负责具体前期筹划、窗口建设和后期运行完善,建立健全审批服务各项制度。市各有关部门是“三集中、三到位”的实施主体,要敢于突破体制障碍,积极投入参与;部门内部处室既要分工明确,又要加强协调配合,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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