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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实施意见
(通政发〔2011〕7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中办发〔2011〕22号),进一步深化全市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快政府职能转变,提升行政服务效能,优化投资环境,建设服务型政府,市政府决定在全市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充分认识推行“三集中、三到位”工作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三集中、三到位”,是指部门行政审批职能(行政许可、行政服务,下同)向一个处室集中、承担审批职能的处室向行政服务中心集中、行政审批事项向电子政务平台集中,切实做到审批事项进驻落实到位、授权到位、电子监察到位。推行“三集中、三到位”,是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创新政府管理方式的必然要求,是解决行政审批项目“体外循环”的有效途径,是规范行政权力运行、转变机关作风、提升公共服务质量和增强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推行“三集中、三到位”,从制度上彻底变革原有的审批运行方式,有利于优化审批流程,实现阳光审批,促进提速增效,从而促进服务型政府建设。全市上下必须高度统一思想,认真学习借鉴兄弟城市的先进经验,以开拓创新的精神,求真务实的作风,扎实推进这项工作的落实。

  二、工作目标

  通过推行行政审批“三集中、三到位”工作,达到“三个百分之百”,即:市级有行政审批事项的部门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市级所有行政审批事项进驻服务中心率达到100%,市各部门对进驻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事项授权到位率达到100%。

  以创建全省最佳办事环境为导向,通过持续推进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强化对行政审批事项的动态管理,推动各部门不断优化再造流程,借助现代信息技术,推行网上审批、并联审批,着力提升行政审批效能,确保实现全省办理成本最低、时间最短、程序最简、效率最快的目标。

  三、重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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