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
(宁人社〔2011〕486号)
各区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财政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有关处室:
近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39号),明确要求增强就业补贴资金操作的规范性和透明度,加大就业专项资金的预算管理和预算执行力度,建立就业专项资金常规审计和年度检查制度,畅通各部门配合沟通渠道。为贯彻落实两部通知要求,省两厅印发了《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40号),决定从2011年12月10日至2012年2月29日开展全省就业专项资金检查工作。现将省厅文件转发给你们,并结合我市实际,制定了《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请一并贯彻实施。
附件:1、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2、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39号)(略)
3、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40号)(略)
二О一一年十二月二十一日
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转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关于进一步落实就业政策加强就业专项资金管理工作通知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39号)精神,落实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政厅《关于开展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发[2011]540号)要求,现制定我市就业专项资金年度检查工作实施方案。
一、组织机构
成立南京市就业专项资金检查工作领导小组,由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财政局联合组成。
组长:朱志宏
副组长:江萍、唐迪建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办公室主任由延振宁兼任,工作人员由市劳动就业服务管理中心,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规划财务处、就业促进处、培训与职业能力建设处,市财政局社保处有关人员组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