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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深化体教结合加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保障工作的实施意见

  2.积极探索业余训练多种模式。积极整合、充分利用体育和教育的优质资源,鼓励各级体校、业余体校将特色项目和训练基地办到各类普通学校,鼓励各类普通学校在全面加强学生体育锻炼的同时,通过体育兴趣小组、运动俱乐部等形式,因地制宜开展特色训练,形成多形式、多渠道培养优秀体育后备人才的生动格局。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加强统筹协调和指导扶持,逐步打造一批优秀体育后备人才培养基地,培育一批具有体育教学传统项目和优势品牌的特色学校。

  (三)优化学训条件。进一步改善各级体校、业余体校的办学条件,完善教学、训练设施。市体育运动学校、乒乓球运动学校的文化教学设施设备,由教育部门按照规范办学要求配置;各类体校和体教联办运动队的项目训练器材由体育部门配置,普通学校举办的具有特色优势的重点训练项目,由体育部门给予适当补助。

  二、统筹学训安排,促进全面发展

  (一)坚持科学选苗育才。各级体育、教育部门要共同完善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选拔标准,严把“入口关”;建立健全运动员和体育后备人才培养的考核机制,及时调整分流,为运动员文化教育和训练竞赛的相互促进、协调发展奠定管理基础,提供制度保证。

  (二)统筹学习训练安排。认真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规定,确保所有适龄运动员依法接受九年义务教育,达到国家规定的基本质量标准。教育和体育部门要继续完善和规范体育运动学校的教材使用、课程方案和质量评价标准,根据各年龄段运动员特点,因材施教,夯实运动员文化教育基础,提高运动员文化教育质量。严格按照国家体育总局制定的全国青少年教学训练大纲,科学统筹学训安排,提高文化学习效率和运动训练质量。承担运动员文化教育的学校要保证业余运动员每周文化学习时间不少于24学时,合理安排训练时间,确保每天训练时间达到2.5小时。对因参加体育比赛影响文化学习的运动员,要及时安排文化教师补课。

  (三)加强思想道德建设。坚持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加强思想道德教育,引导和帮助运动员不断增强爱国主义、社会主义、集体主义信念,培育责任意识、诚信意识、文明意识。加强校园文化建设,丰富运动员课余文化生活,进一步营造全社会关心青少年学生健康成长的良好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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