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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南通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通报
(通政发〔2012〕3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2011年,我市各级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指示精神以及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各项工作部署,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精神,强化组织领导,加大安全投入,深化专项治理,深化隐患排查整改,努力构建长效机制,有效减少了事故的发生。全市安全生产形势持续保持良好稳定的运行态势,为推动南通经济转型升级和基本现代化建设进程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

  为表彰先进,市政府决定对海门市人民政府等99个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海安县白甸镇人民政府等17个安全生产先进乡镇(街道、园区)以及张亚曦等178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集体和个人谦虚谨慎、再接再厉,不断进取、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群众要向受到表彰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学习,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安全生产工作,努力实现全市安全生产状况的根本好转,为全市“加快现代化、再创新辉煌”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二○一二年一月十六日

  附件:
南通市2011年度安全生产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名单

  一、安全生产目标管理先进集体(96个)

  (一)先进单位(16个)

  海门市人民政府

  崇川区人民政府

  如皋市人民政府

  港闸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含消防)

  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市交通运输局

  市教育局

  市港口管理局

  南通海事局

  市经济和信息委员会

  市旅游局

  市铁路办公室

  南通质量技术监督局

  市财政局

  长航南通公安分局

  (二)优胜单位(37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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