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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品牌强市建设的意见

  (四)规范管理服务。完善企业商标管理制度,切实增强企业商标自我管理能力;制订企业商标管理工作规范和商标知识产权管理地方标准,在全市驰(著、知)名商标企业中全面实行商标规范化管理。强化商标公共服务,建立信息服务平台,完善商标信息库,组建专家顾问团,加强对商标战略和品牌经济的理论研究,积极为品牌建设提供信息咨询、战略指导和法律服务;积极发展商标代理、评估、咨询等中介服务机构,切实规范中介服务行为;加强商标专业协会建设,充分发挥其自我教育、自我管理、自我服务的作用。

  (五)重视人才培养。强化对领导干部的培训,提高其组织实施商标战略能力;强化对企业家的培训,提高企业经营商标的能力;强化对企业商标管理专业技术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商标培育和运用的能力;强化对商标中介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处理商标事务的能力;强化对商标执法人员的培训,提高其依法行政的能力;强化国际交流,提高人才培训的层次和水平。

  (六)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宣传力度,动员全社会力量积极参与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努力形成推进品牌建设的良好社会氛围。广泛开展商标知识普及性教育,积极引导消费者树立健康的消费理念,弘扬以尊重和保护商标专用权为荣的道德风尚。充分利用大众媒体的传播和导向作用,加强对实施商标战略优秀企业、产业集群和典型事例的宣传报道,大力推广商标战略实施成功经验,引导企业运用自主品牌开拓市场,提升竞争力。

  (七)强化绩效考核。各级政府、各有关部门按照商标发展目标,制定实施方案,狠抓分解落实,年终实施考核。建立商标战略实施的统计考核体系,强化目标任务的分解落实,将商标申请数、注册数,商标国际注册数,地理标志申请数、注册数,驰(著、知)名商标认定数,驰(著、知)名商标企业对地方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品牌培育基地发展等指标列入统计内容。定期督查商标战略实施重点工作完成情况,并以适当形式予以通报。深入开展商标战略实施示范县(市、区)和示范企业创建活动,不断把我市商标战略实施工作引向深入。

二○一二年二月五日

  附件1:
  大力实施商标战略加快品牌强市建设目标任务分解表(一)

地区

新增国内注册商标申请

新增地理标志证明商标申请

国际注册商标

新增驰名商标

新增著名商标

新增知名商标

省级以上重点培育和发展的国际知名品牌

省级以上自主品牌企业的销售(营业)总额占全市GDP比重

责任单位

总数

工业产品商标

农副产品商标

服务业商 标

启东

4050

2800

950

300

2

15

2

15

50

6

25%

启东市政府

海门

4250

3000

950

300

2

10

2

15

50

2

25%

海门市政府

如东

2950

1700

950

300

2

15

2

15

50

5

25%

如东县政府

如皋

3250

2000

950

300

2

15

2

15

50

5

25%

如皋市政府

海安

3050

1800

950

300

2

15

2

15

50

6

25%

海安县政府

通州

3750

2500

950

300

2

15

2

15

50

6

25%

通州区政府

崇川

3200

2400

300

500

1

15

1

11

33

4

25%

崇川区政府

港闸

2800

1800

500

500

1

10

1

11

34

3

25%

港闸区政府

开发区

2700

2000

500

200

1

10

2

11

34

3

25%

开发区管委会

合计

30000

20000

7000

3000

15

120

16

123

401

40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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