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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1年度实施商标战略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通政发〔2012〕10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加快推进商标战略,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提升品牌竞争力,促进经济转型升级,助推全市科技竞争力江苏江北领先的重要举措。2011年,全市上下认真贯彻实施《商标法》,积极采取有效措施,不断完善工作机制,扎实推进商标战略的实施,商标工作成效显著。

  为表彰先进,推动我市商标战略工作深入开展,促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取得新成效,市政府决定对2011年在推进全市商标战略工作中作出突出成绩的海安县人民政府、海门市人民政府、启东市人民政府、通州区人民政府给予通报表彰。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再接再厉,再创佳绩。全市各地、各部门、各单位要以先进为榜样,进一步创新思路、锐意进取,不断开创我市商标战略工作新局面,为全市在江苏江北率先基本实现现代化作出新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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