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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通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意见


  (六)新兴专业技术服务。鼓励设立专业从事物联网、云计算、工业设计、IC设计、创意设计等专业技术服务企业。加快互联网技术和软件技术在商贸、物流、金融、旅游、文化、公共服务、农业生产经营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发展软件与信息技术服务业。运用管理工程技术软件和电子网络数据服务,支撑智能型企业和总部型企业的发展。积极发展面向电子商务的网络贸易、电子支付和物流结算等技术服务,培育发展南通科技服务业新的业态和领域。

  三、保障措施

  (一)加大政府对科技服务的扶持力度。研究提出加快市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扶持政策,加大对市区科技服务业发展的扶持力度,发挥政府投入的引导作用,带动社会力量多渠道增加对科技服务业的投入。各县(市)、区也要研究制定相应的扶持政策,支持促进本地科技服务业发展。

  (二)打造具有专业特色的科技服务业集聚区。围绕战略型新兴产业和支柱产业,重点打造科技要素相对聚集、功能设置相对合理、产业特色鲜明、比较优势突出、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相对集群的集聚区,形成明显的区域集聚效应。

  (三)培育骨干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重点扶持面向产业的技术研究院、研发与设计中心、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技术转移中心、科技成果转化、科技信息咨询与管理、科技金融、知识产权、检验检测等服务机构和企业。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建设科技公共服务平台,提升服务科技创新的能力。推动科技服务机构和企业做大做强。

  (四)培养和引进高层次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支持科技服务企业和机构,通过联合办学或发挥在通高校作用,培养一批我市科技服务业急需专业的中高端科技服务业人才。通过实施灵活的柔性人才机制,引进一批高素质的科技服务业专业人才。重点引进科技咨询、科技金融、资本运作、知识产权评估等高层次专业团队,逐步建立起一支服务意识强、科技素质高、市场意识强、专业知识精、信息渠道宽的科技服务职业化人才队伍。

  (五)强化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发展的组织协调和管理,由市政府领导牵头,市科技局、财政局、发改委、经信委等部门成立市科技服务业发展推进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全市科技服务业发展中的重大问题。加强目标责任考核,将科技服务业纳入市党政领导科技进步目标责任制考核内容。市级相关部门、县(市、区)要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工作机构,明确相应的责任人员,落实责任,发挥各自优势,加强对科技服务业工作的对口指导和支持。要通过各种媒体、各种形式开展全方位宣传,营造科技服务业发展的良好氛围,着力形成部门互动、市县联动、合力推进科技服务业发展的工作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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