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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切实做好2012年元旦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1〕147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有关部门和单位:

  2012年元旦、春节将至,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坚持科学发展安全发展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意见》(国发〔2011〕40号)精神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做好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部署,切实加强节日期间的安全生产工作,有效防范和坚决遏制较大以上事故,确保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平安的节日,现就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落实安全生产责任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充分认识做好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性,全面加强节日期间安全生产各项工作。要严格落实地方行政首长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的责任,健全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一岗双责”制度。按照《常州市各级人民政府和市有关部门及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暂行规定》(常政发〔2011〕146号)的要求,全面落实行业主管部门的安全生产指导、管理职责,强化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对安全生产的综合监管,形成行业监管指导与安全生产综合监管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加强协作,形成合力。各生产经营单位特别是节日期间继续施工和生产的单位,要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严格执行领导现场带班等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加强现场安全管理,组织开展自查自纠,及时消除事故隐患,要加强节日期间在岗职工的安全教育,防止松懈麻痹情绪,确保安全生产。

  二、突出抓好重点行业(领域)隐患排查治理

  各地、各有关部门和单位要针对节日特点,在前期开展安全生产大检查的基础上,认真组织回头看,扎实开展专项治理整顿,突出抓好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冶金铸造、特种设备、烟花爆竹、民爆物品、消防安全等重点行业(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严厉打击各类非法违法生产经营建设行为。

  一是加强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公安、交通、铁路、水运、民航、安全监管等部门要加大交通安全监管和执法力度,尤其要加强对校车、客运车、渣土车、危险化学品运输车等交通运输企业、重点路段的监督检查,严防超员超速、疲劳驾驶和无证无照经营等严重违法违规行为。要根据客流量和冬季气候特点,精心组织春运期间的运力,确保旅客出行安全。要强化车站、码头、机场的安全检查措施,坚决防止乘客携带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物品进站上车(飞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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