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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的通知
(常政办发〔2012〕12号)


各辖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经市政府同意,现将《常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二年一月十七日

常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工作方案

  为加快我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促进流通发展方式转变,提升流通领域食品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根据商务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关于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试点指导意见的通知》(商秩字〔2010〕279号)和商务部《全国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系统建设规范(试行)》要求,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工作目标和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信息技术为手段,以发展现代流通方式为基础,实现索证索票、购销台账的电子化,突出肉类蔬菜流通追踪溯源的基本功能,提高市场开办者、经营者的社会责任意识,解决肉类蔬菜来源追溯难、去向查证难等问题,提升流通行业食品安全保障能力,切实为人民群众提供放心消费环境。

  (二)工作目标

  按总体设计、分步实施原则,力争用2年时间建立起覆盖常州主城区的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在条件成熟时逐步向全市推广。建设1个常州市肉类蔬菜流通追溯管理平台(以下简称“市级追溯管理平台”),在生猪定点屠宰厂(场)、批发市场、标准化菜市场、肉品配送(专卖)单位、重点团体采购单位、超市(卖场)、本地蔬菜种植基地、肉菜加工企业等8个流通节点,建立追溯子系统,实现各追溯子系统信息与市级追溯管理平台、上级追溯管理平台互联互通,实现肉类蔬菜流通的信息链、追溯链和责任链的信息控制,解决肉类蔬菜流通的溯源问题。

  (三)工作原则

  1. 统一技术标准,实现互联互通。按照商务部制定的统一标准,开展肉类蔬菜流通追溯体系建设,实现统一采集指标、统一编码规则、统一传输格式、统一接口规范、统一追溯规程“五统一”,确保不同追溯技术模式信息互联互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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