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提升3-5个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60%的街道(乡镇)全民健身活动中心达到“三室一场一路径”标准。
(3)更新50个以上社区的体育设施,80%的社区(行政村)健身点达到“两室一场一路径”标准。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自然村体育设施配置率达80%。新建小区、公园和有条件的绿地、广场体育设施配建率达100%。
(4)创建100人以上的全民健身特色团队30支,其中500人以上的6支。
(5)继续推进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建设。新增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15个,评选市级优秀晨晚练点100个。创建省级以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3个。
(6)免费培训社会体育指导员600名,新增一级社会体育指导员80名。对活跃在晨晚练健身点的社会体育指导员开展健身技能培训。
(7)组织开展“全民健身进社区”活动,广泛开展全民健身大讲堂等健身指导、咨询服务活动。
(8)免费开展国民体质测试2.3万人次以上,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9)支持符合安全开放条件的学校等企事业单位的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重点推进学校体育设施向社会开放工作,符合条件的学校开放率达到50%。
(三)创优创特年(2014年)
1.实施“创示范工程、建特色团队、树品牌活动”的创优创特建设行动。
(1)创建省级以上全民健身设施示范工程4个,新增市级全民健身设施示范工程10个。
(2)完成“322工程”。街道(乡镇)至少建成100人以上的全民健身特色团队3支,社区(行政村)至少建成30人以上的2支,各晨晚练健身点至少创建10人以上的2支。
(3)举办10项次在全省乃至全国有影响的全民健身赛事活动。
2.继续实施体育惠民工程。
(1)符合条件的居民小区、自然村体育设施配置率达100%,新建小区、公园和有条件的绿地、广场体育设施配建率达100%。
(2)新增市级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20个、市级优秀社区晨晚练点100个,创建省级以上社区体育健身俱乐部4个、优秀晨晚练点80个。
(3)免费开展国民体质测试2.5万人次以上,公布国民体质监测报告。
3.建立非奥项目发展基地。重点扶持和建设一批非奥项目发展基地,确立全民健身优势项目15个,建立非奥项目发展基地10个。
4.加强全民健身工作宣传。围绕城市“10分钟体育健身圈”建设工作,推广典型,总结经验,加强宣传,不断扩大全民健身的影响力,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四、保障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