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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污染减排工作的意见


  三、充分挖潜,补充完善年度计划

  根据省环保厅的通报数据,抵消新增量后,我市2011年上半年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三个指标略有下降,氮氧化物排放量不降反增,主要原因有钢铁、水泥产量增加较大,机动车保有量快速增长,减排形势异常严峻。各辖市、区要充分挖潜,立即制订2011年的减排应急预案,排出一批减排量大、见效快的结构减排项目为年度应急项目,并报市政府。在项目排定时,一要结合化工专项整治、涉铅企业专项整治和禁燃区建设,将年内关闭的化工企业、涉铅企业、已拆除的燃煤设施或改用天然气等清洁能源替代项目列入减排计划;二要结合太湖治水,将2010年及今年的畜禽养殖场整治、农村点源治理项目列入减排计划;三要结合清洁生产,将实施中高费方案,污染物排放量显著减少的项目列入减排计划。各地进入减排预警状态后,要立即实施减排应急预案,凡立入年度减排计划的工业企业减排项目,未能按照计划期限要求投入运行的,由当地政府下达停产整治要求,减排设施建成运行后方可恢复生产;凡列入年度减排计划的结构减排项目,未能按照计划期限关闭的,于计划期限的次月起,由当地人民政府下达关停或搬迁要求,并采取断水、断电等措施。

  四、强化保障,确保全面完成减排任务

  全市各级各部门要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和正确的政绩观,切实加强对减排工作的组织领导,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环保部门牵头协调、有关职能部门齐抓共管、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减排工作新格局。

  (一)加强组织领导。市政府成立由市长任组长、分管副市长任副组长,各辖市、区政府及市环保、发改、经信、城乡建设、农委、公安、统计、商务、交通运输等部门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减排工作领导小组,并在市环保局设办公室,负责具体日常组织协调工作,定期召开会议,研究解决减排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二)分解落实任务。各辖市、区政府及市相关职能部门要严格按照与市政府签订的“十二五”减排目标任务书,进一步细化工作方案,分解落实任务,把减排目标任务分解落实到各责任部门、乡镇、街道、重点企业和责任人。

  (三)强化监督考核。将每年年度减排工作纳入市委、市政府年度重点工作(工程),作为重点督查内容。将减排工作作为“环保在行动”工作的重点内容,每月检查减排项目完成情况,并在点评会上通报。强化减排考核结果应用,将减排目标完成情况和措施落实情况作为各辖市、区政府与相关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综合评价考核的重要内容,纳入政府绩效和国有企业业绩管理,实行问责制和“一票否决”制。市监察局每季度督查一次减排工程建设情况,对未按时完成减排工程建设,影响到全市年度计划完成的相关责任人,按相关规定问责,对做出突出贡献的地区、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奖励。定期邀请人大、政协对各辖市、区和市相关部门减排任务完成情况监督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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