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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十二五”知识产权战略纲要(2011年-2015年)的通知


  15.完善行政执法保护机制。建立健全知识产权行政、刑事与司法保护的协调运作机制。建立司法和行政联动的打击知识产权违法行为的工作机制,及时有效地处理各类知识产权侵权案件。建立知识产权行政联合执法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加强日常监管。建立以“12330”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和举报投诉热线为依托、以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为载体、以市知识产权局及有关知识产权行政部门为支撑,部门协同、工作联动、运转高效的知识产权举报投诉工作体系,有效提高知识产权执法工作效率。充实基层知识产权执法力量,强化行政执法能力建设。加强我市专利、商标、版权等知识产权行政执法能力和条件建设,严格行政执法程序,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提高行政执法保护的水平。加强知识产权行政管理部门与各相关部门的协作,不定期组织和开展各类知识产权保护专项行动和联合执法活动,加强对重点行业和企业的知识产权保护,维护公平竞争,规范市场秩序。

  16.增强企事业单位自我保护能力。引导企事业单位学习国际规则,积极探索并逐步建立处理重大知识产权纠纷应对机制,有效管理知识产权,重点加强对人才流动中技术秘密的保护。鼓励企事业单位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的创造、运用、管理和保护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推进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实行举报投诉奖励制度,形成知识产权立体保护网络。通过提供维权服务、指导制度建设等方式,引导企业提高自身的知识产权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鼓励企业主动开展维权行动,引导企业密切关注本行业知识产权发展新动向,形成信息畅通、反应快捷、协调运作的知识产权预警机制。

  17.构建维权援助和诉调对接机制。加快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建设,完善基础条件,不断优化其工作机制和流程,积极应对知识产权涉外纠纷,积极开展各种形式的维权活动,发挥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对重点企业、重大项目的维权指导与援助作用,积极营造全社会保护知识产权的良好环境。依托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人民法院、科技局、知识产权局、工商局、版权局、司法局共同推进,成立“常州市知识产权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建立知识产权诉调对接机制,探索建立以司法途径为保障,以人民调解为重要力量,“委托调解、诉调对接、巡回审理”的知识产权纠纷处理模式。

  (四)完善知识产权服务体系

  18.加大对知识产权服务体系的支持力度。采取有力措施引导和支持市知识产权代理机构、技术产权交易中心、专利技术展示交易中心,市知识产权维权援助中心等知识产权服务机构拓宽服务范围,提升服务水平,向市场化、规模化、高效化方向发展,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面、动态、高质量的服务。大力加强市专利代理机构建设,加大专利代理机构的扶持力度,加快专利代理人员的培养,为创新主体提供全面、动态、高质量的专利代理服务。“十二五”期间,新增专利代理机构5家、专利代理人40名、从业人员100人。充分发挥国家专利技术(常州)展示交易中心的重要作用,促进科研机构、高等学校和企业间知识产权的流通,为供需各方提供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产品信息,促进知识产权产业化。鼓励企业充分运用知识产权评估、转让、许可、联盟等方式,形成知识产权作价入股、质押、信托、拍卖的良性运行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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