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培育知识产权运用载体。依托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通过实施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形成一批以知识产权为支撑的优势企业集群,完善有利于知识产权实施、转让、交叉许可、投资入股、上市融资、信息服务等政策,积极扶持优势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创造与产业化项目,支持重大专利技术的后续开发,加强专利孵化器建设,加快知识产权向现实生产力的转化。按照技术专利化、专利标准化、标准国际化的要求,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科研机构、高等院校和行业协会相结合,及时将创新成果获得知识产权保护,积极参与制定国家标准和国际标准,使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我市知识产权的核心密集区,成为带动全市知识产权快速发展的新引擎。
12.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以贯彻《江苏省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规范》地方标准为抓手,在大中型企业建立健全知识产权管理机构,完善知识产权管理制度,规范企业知识产权管理行为,使企业成为保障知识产权(专利)战略长期实施的有效载体和组织网络。实施专利战略的企业需建立专利文献档案管理机构,配备专利研发人员和管理人员,负责专利技术开发、专利申请、组织技术培训、转化专利为生产力加以应用及处理专利上的纠纷等,将专利战略的内容落实到日常的工作管理中。加强企业以知识产权决策咨询、研究开发、固定经费投入制度、文献跟踪为内容的专利硬性制度建设;强化企业品牌意识、创新意识、市场意识等以企业文化约束力为内容的软性制度建设。
13.建立知识产权投融资机制。在进一步完善和重点落实政府自主创新的政策措施、重视本土企业技术提升、以科技创新来降低经营成本的基础上,加强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引导企业采取知识产权转让、许可、质押等方式实现知识产权的市场价值。支持拥有自主知识产权的企业发行企业债券或在境内外上市融资。吸引、支持和鼓励专家、教授以科技成果、知识产权等入股。积极完善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政策,激发企业创新动力。鼓励、引导和支持金融和风险投资加大对知识产权实施和产业化的资金投入。鼓励金融机构依法开展知识产权质押。加大包括再担保、典当等领域的金融创新,进一步完善信用担保体系,加大对企业自主知识产权实施的贷款担保力度。充分发挥民营企业的独特优势,促进民营中小企业的资本创新和技术创新。
(三)强化知识产权保护
14.发挥司法审判职能作用。充分发挥知识产权审判职能作用,综合运用刑事、民事、行政司法手段,严厉打击各种知识产权侵权行为。全面加大知识产权司法保护力度,强化侵权人的赔偿责任,加大民事制裁力度和刑事打击力度。着力构建符合知识产权案件特点的审判体制和工作机制,全面优化知识产权审判资源配置,大力提升知识产权审判队伍素质。加强人民法院与其他司法机关和知识产权行政执法机关之间的协作配合,推动形成知识产权保护的整体合力,提高知识产权司法保护的整体效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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