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依法实施妇幼保健行业管理。加强对母婴保健专项技术的监管和服务机构、人员和项目的准入管理,规范执业行为,全面实行持证上岗制度,杜绝无证执业和超范围执业现象,严厉打击违法行为。
4.加强儿童保健管理和服务。推进儿童医疗保健科室标准化建设,开展新生儿保健、生长发育监测、喂养与营养指导、早期综合发展、心理行为发育评估与指导、免疫规划、常见疾病防治、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等保健服务。为0-6岁儿童免费提供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中的儿童保健服务。将流动儿童纳入本地儿童保健管理系统,实行居住地社区管理,提高流动儿童的免疫接种率和保健建卡率,让其享有与户籍儿童同等的医疗保健权利。
5.加强儿童疾病防治。认真落实国家免疫规划,加强疫苗冷链系统建设和维护,规范预防接种行为。推进儿童健康相关科学技术研究,促进成果转化,推广适宜技术,降低新生儿窒息、肺炎和先天性心脏病等的死亡率。以城乡社区为重点,普及儿童健康基本知识。规范儿科诊疗行为,鼓励儿童专用药品研发,完善儿童用药目录。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均达到9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
6.完善出生缺陷防治体系。改进服务模式,提高婚前医学检查率。建立健全产前诊断网络,规范产前诊断、新生儿疾病筛查等技术服务,提高孕期出生缺陷发现率。提高新生儿疾病筛查率,先天性甲状腺功能减低症及新生儿苯丙酮尿症等遗传代谢性疾病筛查率、新生儿听力筛查率均达到90%以上,提高确诊病例治疗率和康复率。加大出生缺陷防治知识宣传力度,提高目标人群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知晓率。
7.改善儿童身体健康状况。培养学生良好的体育锻炼习惯,建立和完善中小学生每年一次健康体检与体质健康监测制度,实施《江苏省学生体质健康促进行动计划》,加强学生体质健康工作。学校保证中小学生每天至少一小时的体育锻炼时间。动员全社会参与,加强宣传和健康教育,提高儿童自我保健意识和利用卫生服务的能力,提高广大群众对儿童健康和发展的认识。
8.改善儿童营养。完善和落实支持母乳喂养的相关政策,积极倡导母乳喂养。继续推行中小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试点实施政府补贴开展中小学生营养午餐改善工作。加强儿童膳食指导,普及辅食添加相关知识。提高农村寄宿制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伙食补贴标准。加大碘缺乏病防治知识宣传普及力度,提高合格碘盐食用率。
9.预防和控制儿童伤害。制定并实施多部门合作的儿童伤害综合干预行动计划,建立并完善儿童伤害监测系统和报告制度。加强中小学、幼儿园安全和灾害避险教育,加大执法监管力度,防止儿童伤害事故发生。将预防伤害的常识融入到日常教学和生活中,提高儿童自护、自救、防灾能力。强化家长、教师、儿童工作者以及成年公民在预防儿童伤害中的责任。为受灾儿童提供及时有效的医疗、生活、教育、游戏、娱乐、心理康复等方面的救助服务。
10.构建儿童健康公共服务网络。学校开设心理健康课程,设立心理咨询室,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提高教师有效实施心理疏导和心理救助的能力。儿童医院、精神专科医院和有条件的妇幼保健机构设儿童心理科(门诊),配备专科医生。加强儿童生殖健康服务,全面加强儿童对性与生殖健康知识的掌握。增加社区性与生殖健康服务机构数量,满足儿童的咨询、治疗与服务的需求。
(二)儿童与教育科技
主要目标:保障儿童受教育的权利,提高儿童科技文化素养。
1.促进0-3岁婴幼儿及其家长接受早期教育指导率,促进儿童早期综合发展。
2.基本普及学前3年教育,学前教育毛入园率达到98%以上。增加公办幼儿园数量,乡镇中心幼儿园全部建成为公办省级优质幼儿园,全市省级优质幼儿园比例达到70%。
3.积极推进普及15年基础教育。义务教育巩固率达到99%以上。适龄女童、适龄流动儿童义务教育入学率、巩固率达到99%以上。有就学能力的适龄残疾儿童义务教育阶段入学率、巩固率均达到96%以上。
4.高中阶段毛入学率达到96%以上;全市100%的普通高中达到优质高中标准。
5.扩大中等职业技术教育的规模,提升办学质量。
6.全面开展信息技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环境教育和性别平等教育。
7.所有符合免费开放条件的科技场馆(设施)全部向儿童免费开放,提高儿童受益率。
8.村、社区普遍建立家庭教育指导机构。中小学及幼儿园的儿童家长年接受家庭教育指导率达到98%。
9.保障所有儿童享有公平教育,均衡配置教育资源,缩小城乡差距、区域差距、校际差距。
10.教育质量和效益不断提高,学生综合素质和能力全面提升。
策略措施:
1.落实教育优先发展战略。坚持教育公益性原则,进一步增加政府对基础教育的投入,做到三个高于:即确保财政教育拨款增长明显高于财政经常性收入增长;全市财政教育支出占一般预算支出的比例高于省级核定的比例;努力促进全社会教育投入增长比例高于全市地区生产总值增长比例。进一步完善以政府投入为主,多渠道筹集教育经费的体制,促进幼儿园和中小学教育资源更好地满足服务儿童的需要。
2.推进不同群体儿童享有均等化公共教育服务。坚持基本公共教育的公益性和普惠原则,加快建立城乡一体化的教育均衡发展保障机制和基本公共教育服务体系,公共教育资源向经济薄弱地区、农村地区、薄弱学校倾斜,加快缩小区域、城乡、校际间办学条件、师资素质、教育质量上的差距,使每个适龄儿童都能接受适合自身发展的良好教育。
3.全面实施儿童素质教育。重视对儿童开展道德素质、法律知识、传统文化、社会责任的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引导学生参与社会实践,增强学习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和主动适应社会的能力。实施义务教育阶段就近免试入学制度,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积极推进课程改革和考试招生制度改革,完善学生综合素质和学业评价体系,着力减轻中小学生过重课业负担。学校耐心教育和帮助品行有缺点、学习有困难的学生,不得违反法律和国家规定开除或变相开除学生。
4.提高全体儿童的科学素养。开展多种形式的科普和社会实践活动,引导儿童树立科学意识、崇尚科学精神,培养儿童科学探究能力和综合运用科技知识解决问题的能力。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普及计算机信息教育、科普知识教育,中小学、幼儿园开展信息技术教育和科技活动。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培养儿童的科学精神、创造性思维和创新能力。加强校内外结合的儿童科普网络建设,建立和巩固一支专兼职相结合的儿童科普队伍。
5.加强儿童的早期教育。加大政府投入,积极发展公益性幼教机构,建立和完善0-6岁婴幼儿一体化教育管理体制,进一步提高学前教育质量,多渠道发展农村学前教育。
6.保障特殊群体儿童接受义务教育的权利。办好特殊教育学校,按照统筹协调、客观务实、逐步提高的思路,落实对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政策,实施孤残、贫困儿童就学资助计划。支持各级各类学校接受残疾儿童入学,提高残疾儿童受教育水平,保障残疾儿童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消除制度障碍,为流浪儿童、具有严重不良行为儿童和未成年犯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创造条件。保障女童平等接受教育。广泛开展“关爱女孩行动”,深入实施“春蕾计划”、“春蕾圆梦工程”,为女童接受学前教育、义务教育和高中阶段教育提供帮助。
7.完善受人口流动影响的儿童受教育的保障机制。坚持流入地政府负责、公办为主,确保进城务工人员子女在流入地平等接受义务教育,允许流动人口子女在流入地参加中考。改善寄宿制学校学生食堂和住宿条件,关爱农村留守儿童,做好留守儿童的心理疏导、情感关怀和教育管理工作。
8.逐步完善儿童科技活动设施和阵地。全面推进基础教育现代化和信息化,增强广大儿童利用信息技术学习的能力。建成覆盖城乡的学校数字化教育体系。充分发挥各级各类青少年教育基地作用,依托阵地提升儿童思想品德、学习能力和创新思维,使儿童得到全面而有个性的发展。
9.为儿童提高技能创设良好职业教育环境。以服务为宗旨、就业为导向,以提高质量为重点,深化职业教育改革。促进职业教育规模、专业设置与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相适应。着力培养学生的职业道德、职业技能和就业创业能力,满足经济转型升级对高素质劳动者和技能型人才的需求。完善职业教育支持政策,逐步实行中等职业教育免费制度。
10.优化师资质量和教学环境。加强基础教育师资培养,完善中小学、幼儿园教师和校(园)长培训制度,提高教师整体素质和业务水平,造就一批教学名师和学科带头人。建立尊师爱生的师生关系,提供有利于学生身心健康的学习、生活条件和服务设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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