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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常州市妇女发展规划(2011-2015年)》和《常州市儿童发展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4.完善农村医疗保障。进一步完善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逐步建立起稳定增长的筹资机制。到2015年,筹资标准达到当地农民人均纯收入的3%左右,参保率100%,切实提高妇女医疗保障水平。

  5.全面开展妇女生殖健康服务。依法开展婚前保健服务,做好婚前卫生咨询、卫生指导和婚前医学检查。发挥各级“世代服务”机构作用,为育龄夫妇提供计划生育指导,推进以长效避孕方法为主的知情选择,研究推广安全、有效的避孕节育新技术、新方法,预防和减少妇女非意愿妊娠,促进家庭幸福、社会和谐,以实现“人人享有优质的避孕节育、生殖健康家庭保健”这一目标。

  6.加强妇女心理卫生保健工作。建立覆盖城乡、功能完善的妇女精神卫生防治服务网络,建立健全社区妇女心理咨询服务公益机构,加强针对妇女不同时期生理和心理特点的心理知识宣传普及,积极开展妇女心理咨询、辅导和危机干预,提高不同年龄、不同群体妇女生理、心理素质和社会适应能力。

  7.引导和鼓励妇女参加体育锻炼。加强对妇女体育健身活动的科学指导,增强妇女健身意识。积极发展城乡社区妇女健身体育设施,鼓励引导妇女参与全面健身运动。加强对老年妇女、残疾妇女体育活动的指导和服务,提高妇女健康水平。

  8.完善艾滋病和性病防治工作机制。广泛开展预防和控制性病、艾滋病传播和禁毒知识的宣传,针对妇女重点人群加强宣传教育,推广有效干预措施。强化对娱乐场所的监管,有效控制传染途径。将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纳入妇幼保健日常工作,强化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综合服务,孕产妇艾滋病、梅毒检测率均达到90%,感染艾滋病和梅毒的孕产妇及所生儿童采取预防母婴传播干预措施比例均达到90%以上。积极实施医疗救治,落实“四免一关怀”政策。

  9.做好特殊妇女群体的卫生保健工作。帮助特困家庭妇女获得必要的医疗救助。将流动妇女卫生保健服务纳入城乡卫生保健工作内容,保障流动妇女享有与户籍所在地妇女同等的卫生保健服务。加大对流动妇女卫生保健知识宣传力度,提高流动妇女自我保健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加强流动孕产妇保健管理,保证流动人口中的贫困孕产妇得到救助。

  (二)妇女与教育:加强有利于妇女人力资源形成的教育培训力度

  主要目标

  1.提高妇女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女性高等教育毛入学率达到50%。

  2.女性高中阶段教育普及率达到98%以上。

  3.女性接受职业学校教育和职业技能培训的比例提高。完善针对残疾妇女身心特点的职业教育和专业。女性从业人员继续教育年参与率达到60%以上。妇女获得各类技术等级职称、证书或资格证书的人数和比例逐年提高。

  4.女性劳动年龄人口平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3年,新增女性劳动力人均受教育年限达到15年以上。

  5.完善终身教育体系和网络,城市、农村居民社区教育参与率分别达到70%、50%以上。

  6.社会性别观念体现在各级各类教学过程中。高等院校女性学课程普及程度提高。

  7.提高城乡妇女科技素养和科技应用能力,增加城乡妇女科技人才和专业技术人才的数量;提高妇女获得自然科学和社会科学基金资助项目的比例;提高科技创新项目带头人中的女性数量及比例、科技成果评比获奖人员中的女性数量及比例;提高妇女参与创新、革新和在创新获奖者中的比例。

  策略措施

  1.提高教育保障水平。将妇女教育的主要目标纳入教育规划、年度计划和工作考核范围一并落实,在制定教育发展的政策和措施时,保障女性与男性平等享有教育资源,使全市的人才开发与培养战略真正体现男女平等原则。

  2.提高教育工作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加大对教育管理者社会性别理论的培训力度,强化教育管理者的社会性别意识。在师资培训和师范类院校课程中增加性别平等内容,提高教师队伍的性别敏感度。

  3.均衡中、高等教育学科领域学生的性别结构。对普通高中家庭经济困难女生和残疾女生给予资助,保障女生不因家庭经济困难和个人生活困难辍学。鼓励女学生全面发展,弱化性别因素对女学生专业选择的影响。

  4.加强妇女职业技能培训。大力开展各级各类适合妇女特点的职业教育和实用技术培训,为妇女提供丰富、优质、多样的学习资源;加强农村职业教育、技能培训、成人教育的统筹力度,完善农民教育与培训网络,进一步强化对农村妇女的文化知识、实用和专业技术技能的教育培训,提高农村劳动力中女性人员的综合素质;加强流动妇女的思想文化、法律法规和计划生育的教育以及适宜的技能培训,努力提高流动妇女的整体素质;重视对残疾妇女进行合适的职业教育和培训,增强她们的生存和发展技能。

  5.提高妇女终身教育水平。鼓励妇女接受多形式的继续教育,支持用人单位为从业妇女提供继续教育的机会。提高妇女利用新型媒体接受现代远程教育的能力。完善社区大学、社区学院、社区教育中心、社区教育居民(村民)学校四级网络,形成从基本普及15年基础教育到完善的社区教育网络的终身教育体系,充分满足妇女个性化的学习和发展需求。积极大力发展社区老年教育,为老年妇女提供便捷、适宜的学习条件。

  6.深化贫困女生助学工作。建立政府主导、学校联动、社会参与的扶困助学机制。继续鼓励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公民个人捐资助学,深化“希望工程”、“真情寻呼1+1”等社会助学活动,帮助贫困女学生顺利完成学业。

  7.加强妇女理论研究和高等学校女性学科建设。在社会科学研究项目中增加社会性别和妇女发展相关的项目和课题,推动妇女理论研究。支持和鼓励高等学校开设女性学专业或女性学课程,培养女性学专业人才。

  8.保障妇女参与科技创新。完善政策激励机制,加快建设有利于妇女参与技术创新、知识产权保护的制度。采取多种方式,鼓励更多女性参与高科技领域的学习和研究,促进女科研人员与女企业管理者交流与合作。

  9.加快女性高层次人才培养。加大国家创新型科技园区建设中女性科技人才的引进、培养力度,吸引和激励优秀女性人才加强科学技术研究开发和科学普及工作,支持妇女从事科技研发、文化创新工作,造就一批懂技术、会经营、善管理的女性科技人才,为常州新兴产业发展出力。

  (三)妇女与经济:保障妇女共享经济资源与收益的权利和机会

  主要目标

  1.努力消除就业性别歧视。女性从业人员占从业人员总数比例达到47%以上,城镇单位从业人员中女性比例达到45%以上。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中女性比例控制在47%以内。新增妇女劳动力就业率达到90%以上,努力提高女大学生就业率。

  2.提高妇女就业层次。在高新技术产业和现代服务业中的女性就业比例不断提高,逐步提高女性在经营、管理、研究、开发等领域的比例,法人代表和企业家中的女性比例提高3-5个百分点。高级专业技术人员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高、中、初级技能劳动者中的女性比例达到35%以上。

  3.缩小男女两性非农就业率及收入差距,女性非农就业率逐步提高。

  4.确保农村妇女平等享有土地的承包经营权、收益分配权。

  5.保障女职工和进城务工妇女的劳动安全,降低女性的职业病及职业伤害的发生率。

  6.不断提高残疾妇女的就业率。

  策略措施

  1.完善促进性别平等的就业创业政策。将妇女就业列入政府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适应保障妇女平等参与经济发展、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需要,及时制定和完善政策规定,确保妇女平等获得经济资源和有效服务。完善针对妇女的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支持和财政扶持支持。

  2.健全妇女创业就业服务体系。在政府出资购买工作岗位和培训成果机制、培训促进就业机制、创业就业激励机制和失业预警机制中充分考虑妇女的特殊需求,提供必要的扶持。充分发挥税费减免、就业服务补偿、小额担保贷款等就业扶持政策效应,提高妇女创业成功率和就业竞争力。

  3.促进妇女充分就业和自主创业。主动应对经济结构调整,努力拓宽妇女就业领域,积极发展吸纳妇女劳动力能力强的服务型企业。政府公益岗位安置向城镇失业妇女、残疾等就业困难妇女倾斜。已进行失业登记仍有劳动愿望且有劳动能力的城镇残疾女性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加强面向高校女大学生的就业指导、创业培训和择业服务,大力举办SYB女大学生创业培训班,加大创业实践基地建设力度,支持女大学生自主创业和自谋职业。

  4.提高农村妇女的经济收入和非农就业率。加快城乡一体化进程,多渠道引导和扶持农村妇女向非农产业有序转移,减少制约妇女非农转移的制度障碍。大力开展农民女经纪人培训和农村女能手科技指导活动,对农村妇女实施就业技能的职业培训,力争20%以上的有劳动能力的农村妇女获得各类职业资格证书,对从事农业生产的妇女开展实用技术培训,组织农村妇女参与农业生产互助合作组织,提高经营收益。支持金融机构、企业等与妇女组织合作,面向农村妇女开展金融服务和相关培训,帮助农村妇女转移就业、增收致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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