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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我市餐厨废弃物管理工作实施意见


  环境保护部门负责加强对餐厨废弃物产生、收集、运输、贮存、处置利用等相关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监督管理。

  卫生部门负责加强食品安全综合协调工作,加强食用油安全的风险监测,完善相关检测方法。

  食品药品监督部门负责加强对餐饮服务企业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非法购买、使用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加工的食品油行为。

  质量技术监督部门负责对食品生产环节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以餐厨废弃物为原料进行食品生产的违法行为。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加强对流通环节经营食用油的监督,依法查处经营不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食用油的行为。

  公安部门负责依法查处各种无证无照收集、运输、处置餐厨废弃物以及生产经营利用餐厨废弃物加工的油脂危害环境与人身健康的犯罪行为。

  四、工作步骤

  1.宣传发动(2012年1月-2012年3月)

  由市城管局牵头,通过电视、广播、网络、报纸和“告市民书”等方式,广泛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向市民、特别是餐饮企业及从业人员广泛宣传《江苏省餐厨废弃物管理办法》,让广大市民了解加强餐厨废弃物管理的目的、意义和具体内容,增强餐厨废弃物产生、收运、处置单位及从业者的遵纪守法意识、监督意识及环保意识,建立社会公众的监督举报制度,形成良好的社会氛围。

  2.调查摸底(2012年1月-2012年2月)

  由各区政府负责,组织对辖区内的餐饮企业、单位食堂等进行问卷调查,了解各餐厨废弃物产生单位的基本情况,确定过渡期纳入收运范围的企事业单位名单,并制订出符合本辖区实际情况的过渡期收运方案,包括收集桶、收运车辆和人员配置及收运线路等。

  3.终端建设(2012年1月-2013年6月)

  在现有生活垃圾填埋场南侧建设常州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工程,总处理规模为300吨/日,其中,一期规模200吨/日,二期规模100吨/日,总用地面积60亩。积极探索市场化运作方式,引导企业参与我市餐厨废弃物的一体化收集、运输和处置。

  4.收运处置(2012年5月-2013年6月)

  在我市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一期工程建成投运前的过渡期,餐厨废弃物由各单位投放至环卫部门统一发放的收集桶内,由各区环卫部门派员定时上门收集后,运至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进行无害化处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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