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政府关于成立常州市建设国家人居环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的通知
(常政发〔2012〕27号)
各辖区人民政府,市各委办局,市各公司、直属单位:
为切实加强对我市建设国家人居环境城市的领导,加快建设进程,提升建设成效,经市政府研究,决定成立常州市建设国家人居环境城市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姚晓东 市长
副组长:朱晓敏 副市长
吴晓东 市政府党组成员
徐新民 市政府秘书长
成 员:沈小勇 市政府副秘书长
臧建中 武进区代区长
张东海 新北区区长
陈正春 天宁区区长
潘冬铃 钟楼区区长
董彩凤 戚墅堰区代区长
卢晓光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宫文飞 市应急办主任
赵建军 市发改委主任
蒋自平 市经信委主任
丁伟明 市教育局局长
黄广余 市公安局副局长
张哲浩 市民政局局长
朱志洪 市财政局局长
吴新法 市人社局局长
徐建伟 市国土局局长
何玉清 市城乡建设局局长
刘文荣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周良法 市水利局局长
赵唯强 市文广新局局长
朱雄华 市卫生局局长
史政达 市环保局局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