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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贯彻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产业优化升级加强业态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意见文件的通知

  30.执行本《通知》中遇有问题,应及时向市局报告。原有规范性文件与本《通知》不符的,以本《通知》为准。

  附件:1.《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市工商局关于进一步支持产业优化升级业态调整促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工作意见的通知》(京政办发〔2011〕62号)(略)
  2.《经营网点备案申请书》
  3.申请人身份信息与核对信息不一致的记录台账
  4.《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确认告知书》
  5.《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确认材料存根》
  6.《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确认审批表》
  7.《企业(个体工商户)住所(经营场所)地址确认通知书》
  8.《住所(经营场所)使用说明》

二〇一二年一月二十日

  附件2
  经营网点备案申请书

企业法人名称

 

经营网点的地点

 

负 责 人

 

联系方式

 

 

网点的经营项目

许可经营项目

 

 

 

 

一般经营项目

 

 

 

 

 

  

现申请将上述经营网点予以备案。

  

企业法定代表人签字:       企业法人公章

年 月  日



  附件3
  申请人身份信息与核对信息不一致的记录台账

编号

申请人

姓名

新设单位

名称

身份核查情况

记入系统

时间

建档

时间

建档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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