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对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制优胜先进单位表彰奖励的决定
(新政文[2012]34号)
2011年,全市各目标责任单位深入贯彻和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以目标管理为抓手,落实责任制,扎实推进各项工作,较好的完成了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和市委、市政府部署的年度重点工作。依据
新乡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新乡市目标管理责任制考核奖惩办法(试行)》的通知(新政〔2006〕36号,以下简称《办法》)文件的规定,经研究,对完成2011年度责任目标较好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
一、对完成2011年度责任目标成绩突出的下列单位授予目标管理优胜单位
辉县市人民政府、长垣县人民政府、红旗区人民政府
市公安局、市监察局、市科技局、市民政局、市国家税务局、市地方税务局、市水利局、市高新技术开发区、新乡供电公司、市农科院、市发改委、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环境保护局、新乡工业园区、市住建委。
二、对完成2011年度责任目标成绩较好的下列单位授予目标管理先进单位
新乡县人民政府、延津县人民政府、卫辉市人民政府
市政府办公室、市财政局、市国有资产管理委员会、市审计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司法局、市地震局、市统计局、市教育局、市国家安全局、市农业局、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市供销社、市人民银行、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市粮食局、市房产管理局、市广播电影电视局、市交通运输局、市人民防空办公室、市城市管理局、市气象局、市西工区、市民族宗教局。
三、对完成2011年度单项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授予重点工作先进单位
牧野区人民政府(电源产业集聚区获2011年河南省十快产业集聚区)。
四、对荣获2011年度目标管理优胜单位的单位责任人给予记三等功奖励
孟钢 贾生祥 王学胜 武胜军 李跃勇 张桂香
秦英郜 建军杨 国政尚 鲁豫 李志铭 王兵法
张明 张忠臣 刘军 路文忠 王天兴 赵秀志
五、对连续3年荣获目标管理优胜单位的单位领导班子有关人员给予记三等功奖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