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实地考核。各考核组主要采取审阅年度报告、听取工作汇报、查阅相关文件及会议记录、抽查行政执法案卷、查看影像和图片资料、翻阅相关资料等方式,严格对照考核标准逐项逐条进行评分。考核采取随机抽查的方式,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提前通知各有关单位全面准备,由考核组根据实际需要随机选择抽查单位,抽查情况与最终考核评分相挂钩。考核市州时,随机抽查2个直属部门、1-2个县市区。考核部门、单位时,随机抽查1-2个所属单位。省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就地参加考核活动。
(二)网络测评。考核期间,甘肃省政府法制信息网(www.gsfzb.gov.cn)对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依法行政情况进行满意度公众测评。测评结果作为依法行政考核评分的重要依据。
(三)平时成绩。由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根据各自职能对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评分,并征询省政府行政执法社会监督员及司法机关、信访部门和新闻媒体等意见。
(四)创新加分。依法行政创新举措被省级(含省级)以上行政机关作为经验推广的加2分;依法行政工作成绩突出,获省级(含省级)以上表彰、奖励的加2分;依法行政有关工作被省级(含省级)以上主要新闻媒体作为典型经验予以宣传报道的加1分。加分事项为同一事项的,不累积加分。
五、考核结果运用
考核结束后,严格按照《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2011年度目标管理责任书考核工作的通知》(甘政办发〔2011〕4号)规定兑现奖惩,考核结果同时作为省政府目标管理综合评价的重要依据。未完成目标责任的市州,在省政府全体会议上作检讨发言。省政府各部门和中央在甘单位的考核结果在行政机关内部通报,采取适当方式向社会公布。中央在甘单位的考核结果抄送其上级机关。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今年是省政府将依法行政纳入政府目标责任考核的第一年。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周密部署,切实保证考核工作规范有序进行。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做好考核工作的协调、指导、监督。各成员单位要加强沟通,互相配合,形成合力。
(二)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各考核组要深入基层、深入实际、深入群众,掌握了解真实情况,严格按照考核内容和标准,对各市州、各部门、各单位推进依法行政情况作出客观、公正、公平的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