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加强督导,推动工作。各县(区)政府要组织人员深入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对事故预防措施的落实情况开展明查暗访,及时发现和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不力、责任不落实的单位,要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对发生道路交通事故造成重大人员伤亡的,要成立事故责任调查组,按照“四不放过”原则,严肃追究事故责任。
(三)掌握情况,及时上报。宣传部门要协调新闻媒体建立文明交通公益宣传长效机制,充分发挥舆论对危险驾驶和交通陋习的监督作用,教育引导驾驶人文明行车。各县(区)政府、各部门要建立专人负责的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将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及好的做法和经验上报市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并于每月上报工作小结。
联系人:固原市公安局交警支队 林固平
联系电话:0954-2084129 邮箱:guyuanjj@163.com
固原市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城市道路交通科学管理,着力解决行车难、停车难、秩序乱等问题,进一步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市政府决定,自2012年1月10日至2012年8月31日,在全开展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
由于城市化进程加快,车辆迅速增加,道路供需矛盾日益突出;城市交通管理水平等方面与发展不适应的问题日益严重,交通拥堵现象日益增多。积极应对当前城市交通面临的形势与挑战,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改善城市道路交通环境,着力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已刻不容缓。各县(区)政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解决城市道路交通问题,及早着手,提前谋划,从经济社会长远发展的角度出发,以规划建设为龙头,以教育培训和规范化建设为抓手,从根本上解决城市交通管理问题。
为确保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各项任务顺利完成、取得实效,市政府成立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具体负责专项整治行动的实施、督导检查和考核验收。
各县(区)政府也要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领导机构,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履行管理职责,并结合实际,细化工作方案,确定工作重点,明确任务目标,落实工作责任,确保专项整治行动顺利开展,达到预期目标。
二、工作目标
通过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使城市交通规划、建设、管理一体化工作机制不断健全,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各项措施全面落实,交通组织科学、精细、规范,停车资源充分有效利用,城市交通拥堵得到有效缓解,城市交通参与者守法意识和文明交通意识全面提升,常见多发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
三、工作步骤及任务
城市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 2年1月10日至1月20日)。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召开动员大会,广泛开展宣传发动。
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 2年1月21日至8月10日)。
(一)改善道路配套设施及交通安全设施。各县(区)政府、市直相关部门要研究制定城市道路交通影响评价管理办法,新建改建大型公共建筑、住宅小区、城市道路要强制落实交通影响评价。6月底前,制订出城市综合交通规划和交通安全管理规划。交通运输、城管、住房城乡建设部门要进一步改善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的通行条件、规范商业摊点。交通运输、工商、城管、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要加强穿越城区国省道沿线交通环境的整治,取缔马路市场和占道经营,加强城区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及时整治和消除安全隐患。公安、城管部门要充分利用背街小巷等道路资源,施划停车泊位,坚决查处占用非机动车道、人行道等违法停车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