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益阳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方案》的通知
(益政发〔2011〕20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现将《益阳市人民政府贯彻实施〈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一一年九月十二日
《
湖南省政府服务规定》(以下简称
《规定》)将于2011年10月1日起施行。
《规定》是我国首部全面规范政府服务行为的政府规章,是加强政府自身建设和改革的重大制度创新,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纲领性文件。贯彻实施
《规定》,对于推进我市依法行政工作整体进程、实现法治益阳具有重大意义。为认真做好
《规定》的贯彻实施工作,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依法行政作为政府工作的基本准则,坚持把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贯彻落实
《规定》的各项工作要求,以全面提高政府服务法治化水平为重点,进一步规范全市各级政府和政府各部门的行政权力运行方式,大力推进行政体制创新,着力提高行政服务效能,全面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为实现我市经济社会的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制保障。
二、主要任务
(一)切实加强公共服务
1、大力推进公共服务。要按照省委、省政府下发的《湖南省保障和改善民生实施纲要》和
《规定》的要求,大力实施民生工程,着力推进就业促进、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住房保障、教育、医疗卫生、科技、文化、体育、人口和计划生育、公用事业、扶贫、政府信息公开等公共服务,逐步建立健全符合实际、比较完整、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公共服务体系,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