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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2012)

固原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固政发〔2012〕16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事业单位:
  2011年,在市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企业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自治区党委、政府关于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和重要指示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加强基础工作,强化责任落实,严格安全监管,有效防范了各类生产安全事故,全年共发生生产安全事故273起,死亡69人,受伤235人,直接经济损失227.82万元,事故起数、死亡人数分别下降0.73%和5.48%,促进了全市安全生产形势的总体稳定,为全市经济社会科学发展跨越发展提供了强有力地安全保障。
  为了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励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职工发扬爱岗敬业、无私奉献的精神,更加扎实地做好安全生产各项工作,市人民政府决定,授予市交通运输局等15个单位为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授予强兵等21名同志为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工作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希望受表彰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继续保持旺盛的斗志,发扬昂扬的作风,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努力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为全市经济社会安全发展做出新的贡献。全市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安全生产工作人员要以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为榜样,学习他们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思想境界,解放思想、务实创新的进取精神,勇挑重担、争先创优的饱满热情,任劳任怨、艰苦奋斗的优良作风,进一步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落实安全生产监管责任和主体责任,严防各类安全生产事故发生,为建设富裕文明和谐幸福新固原做出更大的贡献。

  附件:1、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2、2011年全市安全生产先进个人名单

二〇一二年二月十五日

  附件1:
2011年度全市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名单
(15个)

  1、固原市交通运输局
  2、固原市商务局
  3、固原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4、固原市六盘山林业局
  5、固原市公安交警支队
  6、固原市公安消防支队
  7、固原市道路运输管理局
  8、固原公路分局
  9、原州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0、西吉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11、隆德县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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