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原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
(固政办发〔2012〕2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机构:
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开展全区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的通知》(宁政办发〔2012〕43号)要求,固原市政府应急办公室拟对全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开展调查。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查目的
全面了解我市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深入分析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研究提出规范应急预案管理的意见建议,进一步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
二、调查内容
(一)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基本情况。主要包括:截止2011年底,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应急预案制定情况;2011年度各部门(单位)开展应急预案演练情况。市直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含院校、企业),由各部门负责汇总填列。具体格式详见附表1、附表2。
(二)近年来推动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工作开展情况。主要包括: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预案体系建设工作部署要求,预案演练、评估、修订等工作情况,加强预案体系建设的主要做法、措施和经验。
(三)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面临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主要包括:各县(区)政府、市直各部门(单位)在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衔接、演练、评估、修订等环节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四)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主要包括:对应急预案定位的认识,完善预案内容、提高预案针对性和可操作性的建议,加强应急预案编制、管理与使用等方面的工作思路、具体办法和措施建议。
(五)典型经验材料。主要包括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应急预案体系建设典型经验材料。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协调。开展应急预案体系建设情况调查,是贯彻自治区政府应急办公室通知精神,完善我市应急预案体系的一项重要基础性工作,涉及面广、工作量大。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组织专门力量,做好本部门、本单位应急预案整理汇编工作,我办将在广泛收集意见和建议的基础上选择2-3个预案管理工作成效突出的单位形成典型材料一并报自治区政府应急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