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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水利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二)规划建设科(行政审批科)。
  研究提出全市水利发展规划、中长期规划和年度投资建议计划,组织编制全市重大水利综合规划、专业规划和专项规划,指导全市水利规划编制工作;负责审查除大型水利工程以外的其它水利工程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协调流域开发工作;负责全市水利综合统计工作。负责水利工程建设与运行管理;负责水利建设的监督管理工作。负责水利行政许可项目、非行政许可审批项目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的实施;负责对水利政务窗口的管理。
  (三)水资源科。
  负责全市水资源的统一管理和保护;负责监督实施取水许可制度、水资源有偿使用、水资源论证制度;组织全市水资源调查评价和监督工作;指导水量分配、水功能区划和水资源调度工作并监督实施;组织编制市级水资源保护规划;指导全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城市防洪、城市污水处理回用等非传统水资源开发工作;负责全市城市供水的水资源规划和全市节约用水工作;组织拟定全市和跨区县(市)的水长期供求规划;指导水利建设项目环境保护工作。
  (四)科技科。
  组织实施全市水利科学技术发展规划;承办重大水利科学研究与技术引进推广工作,指导和监督实施水利行业技术标准和规程规范;指导水利行业知识产权保护工作;负责有关水利国际合作和外事工作。
  (五)安全监督科(市水政监察支队)。
  指导并监督全市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承担局系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指导水库、水电站大坝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监管,指导实施水利工程质量和安全监督,组织或参与重大水利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拟订全市水利法制建设规划并组织实施;研究水利工作的政策;承办行政应诉、行政复议和行业普法宣传教育工作。
  (六)财务科。
  指导全市水利行业的财务、会计管理和国有资产监管工作;编制水利部门预算;承担局机关并指导直属单位的财务管理和内部审计工作;承担全市水利资金和局直单位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有关水利价格、收费、信贷的建议;负责局行政事业性收费统一管理工作。
  (七)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专业技术干部职称评聘、工人技术等级考核和职业技能鉴定等工作;指导全市水利体制改革和全市水利队伍建设工作。
  (八)离退休人员管理科
  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的离退休人员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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