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六)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
负责省绩效评估委员会对市人民政府绩效评估指标的分解下达,以及公众评议代表的推荐;负责迎接省绩效评估、检查验收的综合协调工作;拟订区县(市)和市直机关绩效评估工作的年度计划、考评办法及相关措施,经批准后组织实施;组织协调与指导区县(市)、市直机关绩效评估工作;督促检查纳入评估范围的工作落实情况,综合掌握评估工作动态;负责全市各类工作检查、评比、考核等事项的综合协调。
(十七)外国专家管理科(对外称市外国专家局)。
拟订全市引进国外智力的发展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引进国外智力和外国专家的管理与服务工作;指导协调管理全市出国(境)培训工作;负责全市引智项目申报、指导协调和监督实施工作;拟订全市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办法,协调和监督引智专项经费的使用工作;协同公安等部门和用人单位,做好来益外国专家和港澳台专家的安全保卫、保密工作;负责引进国外智力宣传工作,组织有关智力引进经验交流,承办对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海外人才表彰奖励工作。
(十八)人事科。
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人事管理、机构编制等工作;拟订全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指导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负责关心下一代工作。
机关党委。负责局机关和直属单位的党群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工会组织按有关规定设置。
四、人员编制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行政编制为60名。其中:局长1名,副局长4名,纪检组长1名,工会主任1名,总经济师1名,公务员管理办公室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市绩效评估委员会办公室常务副主任1名(高配副处级);正科级领导职数19名(含纪检组副组长兼监察室主任1名、机关党委专职副书记1名、工会副主任1名),副科级领导职数9名。
纪检(监察)机构行政编制在局机关行政编制总额内单列3名。
机关后勤服务全额拨款事业编制6名(后勤服务人员按益办发〔2008〕10号文件精神管理)。
五、其他事项
(一)市人才流动服务中心与市职业介绍服务中心合并,设立市人力资源市场管理中心,副处级事业单位,负责人力资源市场开发建设和管理工作。内设综合科、人才代理交流科、市场管理科3个副科级机构。核定全额拨款事业编制8名,其中:主任1名、副主任3名、副科级领导职数3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