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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我市有序用电预案的通知


  4.1.1 当梧州电网电力缺口在10万千瓦以下时,不公布错峰限电级别,但要求工业企业做好有序用电工作。非连续性生产中小企业避早、晚峰用电;连续性生产企业按平均负荷控制早、晚峰用电;高用能企业安排部分设备停产检修。

  4.1.2趸售县用电负荷严格控制在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以内,经警告仍不执行错峰的,可按照《梧州市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实施拉闸限电。

  4.2 Ⅲ级有序用电预案

  4.2.1非连续性生产中小企业按轮休计划表实行“停二开四”用电。

  4.2.2市重点企业按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

  4.2.3 部分钢铁企业按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执行“停二开四”用电。

  4.2.4除涉及民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外,基建施工必须实行避开早峰和晚峰用电。

  4.2.5亮丽工程、广告霓虹灯,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场等外观亮化用电,除重大节日外,一律停止使用。照明路灯减半开启。

  4.2.6趸售县用电负荷严格控制在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以内,经警告仍不执行错峰的,可按照《梧州市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实施拉闸限电。

  4.3 Ⅱ级有序用电预案

  4.3.1非连续性生产中小企业按轮休计划表实行“停二开二”或“停四开二”用电。

  4.3.2市重点企业按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

  4.3.3部分钢铁企业执行按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控制用电负荷,执行“停四开二”用电。

  4.3.4除涉及民生、农业、基础设施建设企业外,基建施工必须避早、晚峰用电,必要时暂停基建工地的动力施工用电。

  4.3.5宾馆、饭店、商场、超市、娱乐场所等,在早、晚高峰时段压减10%至20%用电负荷。

  4.3.6亮丽工程、广告霓虹灯,企事业单位、宾馆、酒店、商场等外观亮化用电,除重大节日外,一律停止使用。照明路灯减半开启。

  4.3.7安排工业企业自备发电机顶峰发电。有自备发电机的宾馆、饭店、商场、娱乐场所等,要尽可能顶峰发电。

  4.3.8趸售县用电负荷严格控制在市工信委下达的用电指标以内,经警告仍不执行错峰的,可按照《梧州市超计划限电序位表》实施拉闸限电。

  4.4 Ⅰ级有序用电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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