梧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梧州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至2015年的通知
(梧政发〔2011〕89号)
各县(市、区)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园区管委会,各高等院校,各有关企事业单位:
《梧州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至2015年)》已经市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一一年十二月二十八日
梧州教育发展重点工程和体制改革试点总体方案(2010至2015年)
为贯彻落实全国、全区教育工作会议精神,根据《
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关于实施重大项目和开展改革试点的部署,结合我市实际,按照统筹规划、分步实施、动态调整、促进改革和加快发展的原则,在全市或部分县(市、区)、学校实施教育重点工程和开展改革试点工作。
一、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全面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实施科教兴梧和人才强梧战略,立足基本市情,遵循教育规律,以促进公平和均衡发展为重点,以提高质量和适度扩大规模为核心,解放思想、实事求是、与时俱进、改革创新,以重点工程带动发展,以体制机制改革激发活力,营造有利于教育事业科学发展的良好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重大现实问题。从困扰我市教育改革发展和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入手,科学设置项目,攻坚克难,破除体制机制障碍,努力解决发展瓶颈和深层次矛盾,把是否适应梧州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是否满意作为检验教育改革发展的基本标准,把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服务我市新发展作为推进教育改革发展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坚持政府主导,全社会共同参与。教育既是国计,也是民生。发展教育事业是政府义不容辞的职责,也是全社会共同的责任,要在政府主导下,努力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教育事业改革发展的良好局面。
3.坚持科学规划,确保改革取得成效。正确处理好改革、发展与稳定的关系,既立足当前又兼顾长远,综合改革与专项改革、改革项目与日常工作紧密结合,着眼于事关全局的关键领域和薄弱环节,有目的、有计划、有步骤地平稳推进,注重改革的针对性、系统性,确保改革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