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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益阳市科学技术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

  (六)统筹协调全市保护知识产权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知识产权执法协作机制;负责专利管理工作和专利行政执法,依法调处专利纠纷、查处假冒他人专利行为和冒充专利行为;负责知识产权法规的宣传普及培训工作;指导监督全市专利代理中介服务机构。
  (七)负责全市科技保密工作;协调市科技奖励工作;拟订全市科普规划,推动科普工作发展;指导并推动科技咨询、科技招投标、科技评估等社会中介组织的发展。
  (八)负责科技信息、科技统计工作。归口管理全市科技外事工作;拟订并组织实施全市对外科技合作与交流的规划与计划;参与引进项目的论证与决策。
  (九)承办市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三、内设机构
  根据上述职责,市科学技术局设6个内设机构:
  (一)办公室。
  协助局领导组织、管理、协调机关日常工作。负责机关文电、会务、机要、档案、政务公开、督查督办、政务协调、宣传信息、安全保密和信访工作;协调办理人大代表建议、政协提案;负责机关财务、后勤、安全保卫工作,负责局直属单位的经费管理和国有资产的监管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党群、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等工作;负责科技出国(境)人员的相关工作;负责机关和直属单位离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
  (二)发展计划科。
  拟订全市科学技术发展的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组织编制科技项目指南,负责提出各项科技计划的协调、综合和经费配置建议;负责编制归口管理的市级科技事业费、科技计划项目经费、科技专项经费及相关经费的预、决算;负责组织对各级各类科技计划项目实施情况进行跟踪监督和考核验收,并对经费的使用进行监督;负责应用基础研究、重点科技新产品、工程技术研究中心、科技型中小企业创新基金、地方引导资金等项目的综合管理工作;负责科技统计工作。
  (三)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办公室。
  拟订相关领域高新技术发展及产业化的规划、政策和措施,指导协调高新技术产业化工作;组织实施相关领域重大科技攻关计划和科技创新工程;组织实施电子信息、自动化与制造、能源和新材料等领域高新技术研究发展计划;指导火炬计划工作;负责高新技术企业与自主创新产品认定的申报工作以及高新技术项目的申报与管理;负责工业领域和产学研工作相关项目的征集、申报、推荐和管理;负责省级以上科技园(区)申报;推动工业领域科技体制改革;归口管理全市民营科技工作,负责全市民营科技企业资格认定的申报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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