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加大困难群体救助力度。切实落实城镇低保户每户每月免8度电、4吨水、4立方米天然气和5.5元有线电视收视费的优惠价格政策。待省建立社会救助和保障标准与物价上涨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后,根据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变动情况,建立和完善社会救助、失业保险标准与物价上涨水平挂钩的联动机制,逐步提高基本养老金、失业保险金和最低工资标准。(责任单位:市民政局、市物价局、益阳电业局、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市广电局、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七、严格控制提价增费措施。2011年2月底前原则上不调整提高居民生活用电、用水和天然气价格。按月从严核定控制民用液化气销售价格。根据国家和省有关政策,必要时采取临时价格干预措施等行政手段。(责任单位:市物价局)
八、清理、取消和规范不合理收费。严格执行湘政发〔2010〕30号文件关于规范不合理收费的政策规定,从2011年1月1日起,取消14项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降低6项收费标准。全面清理经营服务性收费,重点治理和规范行政事业单位凭借行政权力或垄断地位向企业提供服务的各项收费。物价部门要及时通知各相关单位办理收费许可证变更手续,财政部门要及时机注销相关收费项目,确保各项取消、降低收费的政策落实到位。(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财政局)
九、加强医药价格监管。稳步推进基本药物制度改革,巩固桃江县、赫山区基本药物制度试点成果,抓好沅江市基本药物制度试点工作,从2010年12月31日起实行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落实基本药物价格政策。完善公立医疗机构药品价格监管,2010年12月31日前,确保县级以上公立医疗机构网上药品集中采购中标药品临时最高零售价格监管措施落实到位。继续降低部分偏高的药品价格,切实减轻人民群众用药负担。(责任单位:桃江县、赫山区、沅江市人民政府,市医改办、市卫生局、市物价局)
十、完善价格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扎实做好37种居民日常生活必需品价格的一日一报和345种生产资料与重要商品的价格信息采集、登记、分析、报送工作。及时做好3个全国首批实时价格应急监测点粮、油、猪、肉等实时价格的直报工作。建立完善覆盖人民群众日常生活各品种的价格监测和异动预警体系,对直接影响居民生活的主副食品和重要商品,一旦发现价格异动,及时预警预报。建立健全价格新闻披露机制,正确把握舆论导向,积极从正面宣传居民基本生活资料、主要农产品、基础原材料等的生产供应及市场价格情况,客观分析价格变动趋势,准确阐释价格政策,澄清不实报道,稳定社会预期。(责任单位:市物价局、市商务局、市广电局、市政府新闻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