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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益阳市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
(益政发〔2010〕12号)


各区县(市)人民政府,大通湖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局委、各直属机构: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通知》(国发〔2010〕40号)和《湖南省人民政府关于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的实施意见》(湘政发〔2010〕30号)精神,稳定消费价格总水平,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维护社会和谐稳定,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大力发展农业生产。进一步落实扶持农业生产的各项政策措施。严格目标管理和责任追究,落实“菜篮子”行政首长负责制,区县(市)政府主要负责人要加强对蔬菜产业发展的领导,切实抓好蔬菜基地建设。迅速落实全市蔬菜产业发展工作会议精神,抓好冬季蔬菜生产,增加越冬蔬菜供应。严格执行菜地最低保有量制度,力争到2013年全市蔬菜播种面积达到260万亩,其中城镇蔬菜基地6万亩以上,特色蔬菜基地60万亩以上,每个区县(市)建设好一个1000亩以上的蔬菜标准园,打造沿省道204线百里蔬菜产业带,确保全市蔬菜自给率达到80%以上。市财政每年预算安排200万元蔬菜发展奖励资金;各区县(市)每年整合各类资金投入不少于1000万元,专项支持蔬菜产业发展。价格调节基金市本级每年不低于100万元,各县(市)每年按照不低于20%的比例安排,用于扶持蔬菜生产。稳定粮食种植面积,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认真落实国家关于做好秋粮收购工作要求,充分发挥粮食流通对粮食生产的促进作用。(责任单位:各区县(市)政府、管委会,市农业局、市粮食局)

  二、保障农副产品供应。建立完善粮、油、肉应急储备制度,农业、商务部门要切实抓好市农科所等基地生猪活体储备。充分发挥重点市场、龙头企业的主渠道作用,支持鼓励农产品直销、农超对接等多种产销衔接形式,建立一批直供本地市场的农副产品生产基地,提前做好小包装成品粮油和越冬蔬菜等农副产品储备工作,加强定点屠宰场、蔬菜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冷链物流建设,完善粮食、食用油、肉类、蔬菜等应急保障预案,确保市场供应充足,群众生活必需品不脱销、不断档。(责任单位:市商务局、市农业局、市粮食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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