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做好第二十七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工作的通知
(京国资发〔2012〕2号)
各企(事)业单位、各区(县)国资监管机构:
为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经济结构调整,提升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和管理现代化水平,根据国务院国资委《
关于进一步组织做好全国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有关工作的通知》(国资改革函〔2003〕62号)和全国企业管理创新大会精神,现将2012年第二十七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推荐和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成果申报单位要依据本单位“十二五”规划,结合2012年工作任务,对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工作进行全面规划,列出课题,组织攻关,确保在一、二个方向上取得突破性进展。课题要紧密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突出创新。上报成果前要先进行成果立项,并填写《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立项登记表》,于 2012年3月底前通过推荐单位统一报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成果推荐单位要认真总结2011年度企业管理创新工作,在做好本系统2012年度管理创新成果立项审核的基础上,积极推荐重点突出、创新突出的企业管理创新成果。成果推荐申报工作截至2012年5月11日。申报创新成果的单位要填写《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表》并附成果主报告;推荐创新成果单位要在成果申报表中的企业主管部门一栏签署意见,并加盖公章后报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三、2012年第二十七届北京市企业管理现代化创新成果申报以落实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促进企业管理科学进步为重点,主要包括以下内容:
(一)盈利模式创新、产业优化升级创新、海外投资创新、对标管理创新、标准化创新、信息化创新、技术管理创新、战略管理创新、资本运作创新、全面预算管理创新等;
(二)公司治理结构创新、集团管控创新、生产管理创新、市场营销创新、财务管理创新、现代物流创新、人力资源开发与绩效管理创新、企业重组与资源整合创新、企业文化建设创新、自主品牌建设创新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