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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考评结果的通报

郑州市人民政府关于2011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考评结果的通报
(郑政文〔2012〕65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
  2011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我市环保工作坚持以生态文明建设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以推进污染减排为主线,以环境综合整治为重点,紧紧围绕省、市政府下达的年度目标任务,开拓创新,奋力拼搏,通过全市上下的共同努力,圆满地完成了各项环保目标任务,有力地促进了全市环境质量的持续改善,实现了“十二五”环保工作的良好开局。现将2011年度政府环保目标考评结果通报如下:
  一、完成政府环保目标优秀单位(25个)
  新密市政府、荥阳市政府、中牟县政府,二七区政府、上街区政府、惠济区政府,郑州经济开发区管委会、郑州航空港区管委会,中牟产业园区管委会,市发展改革委、教育局、工信委、公安局、财政局、国土局、城建委、农委、林业局、文广新局、卫生局、国资委、爱卫办,市总工会、团市委,郑州日报社。
  二、完成政府环保目标先进单位(24个)
  登封市政府、新郑市政府、巩义市政府,金水区政府、中原区政府、管城区政府,郑东新区管委会、郑州高新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市安监局、规划局、交运委、城管局、水务局、商务局、统计局、畜牧局、园林局、煤炭局、工商局、质监局、无线电管理局、旅游局,市妇联,郑州供电公司。
  2012年,我市环保工作要紧紧围绕科学发展主题、转变发展方式主线和建设生态文明新要求,按照“统筹城乡环保,建设生态城市,打造宜居环境;狠抓污染减排,促进结构调整,腾出环境容量;深化综合整治,严格环境执法,解决突出问题;加强能力建设,健全机制体制,保障环境安全”的总体思路,以更高的标准、更务实的作风,扎实做好各项工作。希望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委、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认真对照市政府下达的2012年度环保责任目标,切实加强领导,健全工作机制,硬化措施,狠抓落实,推动我市环保工作再上新台阶,为中原经济区和郑州都市区建设作出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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