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检查,是落实政府监管责任和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的有效途径。各单位在安全检查时必须仔细认真,确保检查质量和检查频率,市安全监管局对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的检查频率:高危行业单位执法检查至少4次/年,对较大危险行业单位至少2次/年, 一般行业单位、机构至少1次/年。
各单位安全检查要全面覆盖,加大对事故易发场所、要害部位、关键环节的检查力度,安全检查要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死角、不走过场。对检查发现的事故隐患要督促相关单位认真整改,按整改期限及时进行复查,隐患整改单位要确保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五到位”。
(三)加强沟通,及时上报相关信息
各单位在每项安全生产专项检查结束后要及时进行总结,并报送相关工作开展情况,主要为:检查出的隐患情况、整改情况,好的安全工作做法及下一步安全生产工作计划。
附件:1. 2012年度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署
2.市安全监管局重点监管生产经营单位名单
上海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
二〇一二年三月二十一日
附件1:
2012年度本市安全生产专项检查部署
根据安全生产领域存在的突出问题,结合特殊时段和季节特征开展以下8项专项检查:
1.“两会”和“十八大”期间安全生产专项检查
(1)时间:3月、10月
(2)检查单位:危险化学品行业构成重大危险源的,有危险工艺的(包括重点监管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使用企业)、较大危险企业。
(3)检查重点:隐患排查治理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设备检维修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动火作业安全规章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安全设施设备定期检查、维护、保养和技术检验的情况,从业人员安全生产教育、培训、取得有关安全资格证书的情况,应急救援器材配备、维护、保养的情况。
2.《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贯彻执行情况专项检查
(1)时间:4月
(2)检查重点:安全生产风险抵押金制度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管理制度落实情况,《
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第
37条禁止行为落实情况,安全生产费用备案情况,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情况,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培训考核情况,从业人员安全教育培训情况,从事危险作业签订安全生产管理协议及设置作业现场安全区域情况等。
3.安全用电专项检查
(1)时间:4月雷雨季节前、6-8月高温季节
(2)检查单位:船舶修造、重型装备制造等露天作业多、用电频繁的企业。
(3)检查重点: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及落实情况、专职电工配备及持证情况、防护措施落实情况、漏电保护装置使用情况、自备电源装置使用情况、防误操作装置配备情况等。
4.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培训和从业人员“三级安全教育”的专项检查